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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遭深圳法院冤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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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据大纪元报道,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于上月二十九日秘密开庭,以运输《九评共产党》及法轮功书籍的罪名强加于香港法轮功学员陈进树,并非法重判六年。陈进树全家闻讯后陷入悲痛之中,家人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陈进树在深圳的姐姐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哭诉,弟弟是冤枉的,弟弟修炼法轮功无罪。她指控法院制造假证陷害弟弟,将一宗二零零五年早已结案的案件强加到陈进树头上,是制造“人间冤案”,希望外界关注。

据悉,家人聘请的律师为陈进树多次作无罪辩护,陈进树也坚持自己无罪。在海内外压力下,法院两次延期审理,并拒绝家人旁听。一月二十九日,宝安区法院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匆匆宣判。

法院缺乏证据 强加罪名

据称,庭上深圳市检察院指控陈进树运输有关书籍的所谓证据,是一位叫李成的香港人以香港利宝公司名义,透过货运公司,以运输塑胶薄膜为名,运输二千多本《九评共产党》及一百多本法轮功书籍到深圳。检察院欲指证这个李成就是陈进树。据悉检察院提交了四个证人,都是曾经和李成联系过的货运公司职工,但四人皆没有见过李成,仅仅通过打电话的特征,来判断李成就是陈进树。陈的律师以当局“没有直接证据”为由,为陈进树做无罪辩护。

陈进树的姐姐更指出,更加荒唐的是,这宗被中共视为大案、要案的案件,已经在二零零五年处理完毕,寄货人和收货人都已经被关押,而这些三岁小孩都可以看出的破绽,居然成为重判弟弟的所谓证据。她气愤地说:“大陆法院无法无天,这是一宗血泪史,是对我们全家毁灭性的迫害。”

媒体噤声 申诉无门

她进一步说,中共抓捕并重判陈进树,其实是想要打压香港法轮功。在公安局提供给法院的资料上,也详细列明陈进树每一次参加香港法轮功活动的细节,包括参加退党游行等。“他们说,我弟弟参加香港法轮功游行,参加香港退党游行,就想把我弟弟抓起来,并拿这个罪名套在我弟弟身上。”

“我弟弟是香港人,修炼法轮功无罪,参加游行是香港人的自由,我弟弟这样一个好人都给他们陷害,一国两制体现在哪里?他们这样无法无天是在迫害人权。”陈进树的姐姐哭诉说。

陈进树近八十岁的老父在得知儿子被冤判后非常气愤,连日来茶饭不思,身体状况堪忧。陈进树的姐姐在弟弟被捕后也瘦了十多斤。她说,全家为营救陈进树,曾经多次写信给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但都石沉大海。他们又曾经联络过《南方都市报》等大陆媒体,但对方就以法轮功事件太敏感而不敢报导。

中共惧怕《九评》和退党

一直跟进陈进树案件的“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香港分部发言人陈瑞津表示,中共国安曾透露在二零零三年开始监视陈的活动,他们曾经不断地对陈的家人说:就是因为陈进树不断地参加法轮功活动,一定是一个骨干份子。

目前共有三名香港法轮功学员和一名学员家属被抓捕,除了陈进树外,另一名香港学员林丽霞上月八日被深圳法院判刑三年。有国安曾经扬言对进入大陆的香港法轮功学员“见一个抓一个”,陈瑞津指出,根本原因是他们害怕《九评》及退党潮。她呼吁香港各界关注港人在大陆的人权。

现年四十九岁的陈进树去年四月十六日入境深圳探望他的父亲,在深圳富临酒店请他父亲喝茶时,突被冲入的数名国安绑架,随后国安又搜查了他父亲的住家及工厂。十七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以陈进树修炼法轮功为由,向家人发出一张刑事拘留证。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和十一月二十五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先后两次秘密开庭审理此案,拒绝家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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