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迫害中不忘修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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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邪恶迫害大法的这些年中,我被单位领导多次弄去洗脑迫害,他们为向上级六一零交差,又把我弄去劳教,感受邪党的残暴与丑恶,令我永远难忘。受同修“以德报怨”的启发,在遇到常人中名利情对我的诱惑时,我还是坚持以师父教我们的“真善忍”的原则去处理问题,证实大法的无私与博大。

(一)我将三楼住房换给了六楼邻居

我住三楼。住在六层楼的一位邻居有病,经常上楼累的要哭似的。她有时在我的楼门口休息一会儿。一次她用哭腔对我说:不知有没有哪位好心人愿与我换换房子?听到她的哀求,我想我是大法弟子,这间屋只我一人住,我应为人提供方便。我说,我跟你换吧,免的你上楼上的这么吃力。我什么都没考虑,就与她换了楼层。等我搬上去往屋里一看,那房间不光楼层高,夏天楼顶特热,而且房子的地板、窗帘,包括灯的开关等都破损不堪了。就连同修都想不通,觉的我不应该自己做主让房的,太亏了!更别说常人了,他们都说我炼功变傻了。但就因为我为人着想,这个常人后来成了一名大法修炼者。现在她的身体变的很好了,脸上总是露着笑容。

(二)主动退回多给我的钱

我从邪恶黑窝回家后,单位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一直不给我恢复应有的待遇。我多次去找领导交涉,最后只答应给我一些小项目的钱。我说,我该得的,你们现在不给我,将来要偿还时,一元钱要还我十元的。当事人没作声,只坚持他的决定。我想我先拿到一笔解决生活问题再说,以后再与之交涉。我去领了钱,没细看领款单的项目和钱的多少,放在包里走了。

晚上下班回家一看,发现领款单上所列项目中,有一项近四百元的款项,我以前已领过一次。我迅速去找那几位负责人,表示要退回这一款项。我面带笑容的对那位给我造表的领导说:麻烦你给我再核一遍,我这个项目多领了,我应该如实退回。他对我说:不麻烦,我们应该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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