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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挥霍纳税人的钱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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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中共政府为迫害法轮功,不仅动用了它的庞大的所谓“专政”工具,利用全体国民缴纳的税款建立了一套庞大的专职机构,而且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住宅监视、电话手机监控、洗脑等等。

所谓的“法制班”是从2001年开始为迫害法轮功学员、强制放弃信仰搞起来的。当时广东省所有地级市都建立了这种机构,把法轮功学员强行抓去洗脑。洗脑班有自己的头目、保安、武警、公安、后勤人员等一套人马。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要由一个部和一个助教负责。如深圳市,为进行洗脑迫害,每个法轮功学员每月由政府拨款5000元,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交纳5000元,加上工作人员的工资,为迫害每一个法轮功学员每月“开支”就超过2万元。又如肇庆市,为迫害每个法轮功学员每月政府拨款3000元,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出3000元,加上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其它开支,为迫害每个学员就要超过1万元。

广东省“法制所”(洗脑班),从法制所所占用的土地、建筑、装修、设备等,价值超过三千万。被劫持的法轮功学员一般保持20人左右,而洗脑班的工作人员约有90人。每个工作人员每月3000元计算,工资支出就27万元,设备、房屋折旧每月的开支10万元,加上所的其它开支,平均每人每月要超过2万元。

三水劳教所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大队有干警约30人,值班人员(协助干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35人左右,加上饭堂、医护、所部机关等,管理人员也有约80人。现在劫持的法轮功学员也是20人左右。从占用的土地、建筑、装修、设施等估算,价值约500万元。那么每月支出如下:工资,管理人员50人,每月平均工资3000元算,工资额为15万元,值班35人,每月工资1000元算,工资额为3.5万元,合计工资总额18.5万元。房屋,设施各折旧以每年24万算,每月为2万元。伙食、水电、办公、医疗等费用每月2万算,每月的总开支为22.5万元,为迫害每个法轮功学员每月的开支为1万元。

现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社会贫富分化严重,穷困地区的百姓甚至失去土地、没有了活路,而中共却挥霍这么多民脂民膏来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真是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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