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不贪色,是贵人!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在神的眼中,不贪色,处处与人为善,即是贵人,必得福报。现在从古代典籍中,举两则实事,以为佐证。

费枢是广都(今四川广安)人。宋徽宗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进京城时,到长安附近的燕脂坡一家旅店歇息。这时太阳已经落山,女店主侍倚门口,嫣然含笑,向费枢道了一声:“客官一路辛苦,欢迎光临小店!”

半夜,女店主独自一人,来到费枢住宿的房中,说道:“我见客官文雅风流,甘愿与您共枕席之欢,不知客官意下如何?”费枢闻听此言,大惊失色,忙问:“你是干什么的?为何半夜三更,来到我这房里?”女主人回答说:“我父亲在京城做丝绸生意,是丝绸店的主人。家在某某街道。父亲把我嫁给这个旅店的儿子为妻。丈夫亡故,因为贫穷,无力归家,又不能忍受寡居之苦,所以今晚甘冒羞耻,来委身于您。”

费枢听后,温和的说:“你的处境,我都听明白了,我不做非礼之事。我进京城后,一定去拜访你父亲,请他派人来接你回家。请你不要怨恨我。”那个女店主十分羞愧,低头转身退去。

费枢到了京城,打听到某丝绸店,向店主通报了自己的姓名。店主立即十分热情的讲:“我在这以前,晚上梦见神仙告诉我,我女儿可能要失身于人。如果遇不到贵人费枢,就危险了。您的姓名,是神仙早告诉我了。愿闻其详!”

费枢就把经过情形,详细的讲了出来。店主听后,感动得流泪,拱手致谢道:“神仙说您是贵人,当之无愧!”店主后来把女儿接回家,改嫁出去,使她生活得很好。第二年,费枢登科及第,官至大夫,作了巴东郡守。

现在另举一件实事。杨希仲,是蜀州新津(今属四川)人。他考试未能及第,在成都某家任私塾教师。这家主人的小媳妇,年轻美貌,到学堂来调戏杨希仲,想与他做那些不该做的事。杨希仲义正词严的拒绝了她。

当时,杨希仲的妻子,住在乡下。这天夜里,有个神仙告诉她:“你丈夫独身在外,能保持情操,不与外人私通,不欺暗室,神已知之。下次科举考试,令其高中,以为赏。”妻子从梦中醒来后,不知是怎么回事。

到了年底,杨希仲回到家中过年,妻子问他,杨希仲才把发生的那件事情,告诉给她。下一年,杨希仲果然在考试中,名列榜首。(以上二事,均据《夷坚志》)

秉持正气,不贪色欲;行为端庄,不欺暗室。这在古人眼中,就是正人君子。神还把这种人,称为贵人。可见这是一种非常重要、非常可贵的品德。笔者对我们古代的先贤十分钦敬。对照他们,常有愧疚。我写这类文章,首先是鞭策自己,其实也真应该狠狠的鞭打策励自己:快快大有长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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