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刘彭含冤去世(图)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刘彭因坚持信仰,曾被天津市河北区看守所和天津双口劳教所劫持残害,腿部被迫害致伤残。被释放后仍遭到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骚扰、恐吓。刘彭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一岁。



刘彭,男,一九六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出生,天津市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十月,刘彭从家中被恶警绑架至天津市河北区看守所。在看守所,每天十多个小时的强制劳动,晚上三盆冰冷的冷水从头浇下,致使刘彭腰部和下身脱节,疼痛难忍,导致无法站立。当时刘彭只能用双肋支撑爬行,衣服全部磨烂,身上长疮,流脓,烂,还伴有咳血。

在这种情况下,恶警又将刘彭转至天津双口劳教所,当时正值寒冬,大雪飞天,人已经无法站立,被扔在雪地里。又导致两腿暴肿,疮,脓和衣服粘在一起,疮口黑臭,疼痛难忍,自己忍痛用小勺将腿上的脓疮挖掉。

二零零一年,恶党举办申奥成功那一天,受国际压力放了一些人,刘彭也因此回到家中。可是这个腿一直是站立时间稍一长就肿得厉害,妻子没有工作,为了生活还要出去找工作。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派出所和居委会还是不间断的骚扰,监视,恐吓。居委会主任叫嚣说:“法轮功没有期限,别看你出来了,说你几年就几年。”年节更是倍加“关心”,附近法轮功学员只要有人被抓就得连他一起提审。

在这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压力,折磨下,刘彭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含冤离世,留下十岁的女儿和孤苦无依的妻子艰难度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