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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区法院对大法弟子乔建辉、胡建才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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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18日】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恶党法院日前对大法弟子胡建才、乔建辉非法判刑4年半。两人都上诉,据悉银川市中级法院定于19日下午就此案开庭。

乔建辉,男,34岁,家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原为石嘴山大荣集团职员,2000年开始修炼大法,不久因散发真相资料被非法劳教3年,被原单位非法开除。

胡建才,男,29岁,家住中宁县,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原就职于石嘴山钢厂,1998年开始修炼大法,7.20后因讲真相被非法劳教2年,被原单位非法开除。

2005年5月27日,自治区610、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和石嘴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一伙警察,闯入胡建才等三名大法弟子在银川兴庆区租住的房间内,非法抄家后,将大法弟子乔建辉、胡建才、蔡国军三人绑架至石嘴山市拘留所。

蔡国军于去年6月9日被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迫害致残;乔建辉、胡建才在两周的时间里,被石嘴山国保恶警施以酷刑、暴打逼供。后被转关押于石嘴山看守所和银川看守所,受尽看守所恶警及其指使的犯人的折磨,身体受到很大的摧残。

希望宁夏地区大法弟子加紧讲真相、揭露邪恶的迫害,正念营救同修。

银川中级法院电话:(区号 0951)
院长:6731850
副院长:6730188
刑一庭长: 魏某某 6922057
刑一庭: 692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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