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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安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被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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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2月12日】2003年8月,大法弟子赵国安被非法关入河南省第三劳教所。12月底因为坚持信仰,坚决不“转化”被劳教所的邪恶警察贾志刚等残酷迫害致死。

54岁的赵国安刚入劳教所,就遭到了三大队一中队贾志刚(中队长)和刘天勋(“指导员”)的残酷迫害。一天下午,他们把赵国安带到宿舍楼的二楼,贾一边骂着师父,一边给赵国安上绳,并恶狠狠的说,我看你能受的过几绳,我就不信你不写“三书”!刘在一旁伪善的劝着。

一中队三班班长刘伟(吸毒犯)多次暗中毒打赵国安,以干活慢为借口,当着恶警的面谩骂赵国安。

为了对赵国安的迫害升级,贾把他调到所谓的严管班(一班),由班长陈国庆与包夹李小牛从精神、肉体上双重迫害。不仅处处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还不时的辱骂、殴打他。

2003年的一天上午,贾志刚和徐祖盛把赵国安从车间带到办公室上绳、过电,贾用电棍逼着赵国安把《转法轮》中师父的法像撕下来烧毁。

2003年12月26日中午,赵国安在车间提出要找三大队教导员马华亭谈心,被贾志刚强制带到隔壁的谈话室(实际上是刑讯室)野蛮毒打。赵国安回车间时,自言自语说:“我就是相信法轮功好。”跟在身后的包夹李小牛诬陷他喊口号,从背后捂住赵国安的嘴,并把他扑倒在地。于是贾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赵国安上老虎凳迫害。12月28日晚上,为了完成全年的“转化”指标,所长闫振业、副所长姜清泰丧心病狂的对赵国安进行残酷迫害。三大队抽出十一名恶警,伙同所里的恶警,对赵国安大打出手,致使赵国安出现生命危险,被送往所外医院抢救。2003年12月29日赵国安含冤去世。

赵国安妻子看遗体整个下巴底下和脖子皮肉全都没有了,鲜红红的一片。胸口上部拳头大一块皮肉也没了,肩膀前指头粗的绳印勒進身体一道血烂沟,小腹全是紫色的。解开布条扎着的袖子,看到两手肿得象两个大馒头。再往下看,两只脚脖子有皮带宽的紫圈。

后来三大队大队长师宝龙道出了一点迫害内幕:当时给赵国安连上十绳,上第十绳时,竟然持续一个多小时没松绳,直到赵国安出现了生命危险才不得不松开。按他们恶警内部规定,最多只能上九绳,一绳三到五分钟就必须松绳,否则会致人伤残,甚至生命危险。而他们对待大法弟子从不讲任何法律,更不讲手段,不计后果的残酷迫害,多么的卑鄙和无人性。

为了掩盖迫害事实,一班班长陈国庆到处造谣说赵国安有病,住进了医院,已经办了病保出去了。其实赵国安当时因坚持信仰被许昌市邪恶劳教所迫害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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