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才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已经在监狱里提出上诉。她说,“当时狱警来问我是否要上诉,她说有两种情况可以上诉,一个是对判决结果不服、一个是认为法官的量刑过重。我两个都上诉了。”
黄女士解释说,这个案子法官不接受我们的证人、证物,在只有一个起诉我们的警察作证的情况下,就匆匆判我们有罪,这是对真正法律的践踏。“另外,法官判我罚款一千五百新币,或服刑十五天,据我所知,十五天是不对的。”
另外,黄才华也提到在监狱里她的饭盒上也是有号码的,不过因为她是被单独关押,所以不知道其他犯人的饭盒是否有号码。她称,每天的饭都是鸡腿和一点咖喱汁,那咖喱汁的味道是甜的,因担心食物中有东西,她也曾拒绝食用。
与余文忠另一相同的地方是,监狱对她也“特别照顾”。每天会给她量体重、体温,而其他犯人是没有的。黄才华说,她们(狱方)看起来很紧张。
黄才华告诉她们说,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每天被中共活体摘取器官去售卖,李光耀参与迫害法轮功,控制媒体抹黑法轮功,控制司法界把向百姓讲真相、制止杀人的人起诉、关押。她希望那些警察明白真相,并做出她们正确的选择。
黄才华是“七二零诬告案”的两名被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之一。十一月三十日案件被判罪名成立,两名学员分别被罚款一千与一千五百新元。黄才华认为审判过程严重不公,所有提交的辩方证据和四名辩方证人均被拒绝,因而拒绝接受审判结果,并当场提出要上诉,但法官裁定先执行判决之后才被允许上诉。
由于拒绝缴交罚款,黄才华于当天晚上被警察带到樟宜女子监狱关押十五天。另一当事人余文忠已于九日出狱。
黄才华表示,七二零中领馆诬告案,法轮功学员从被非法逮捕、审判到关押,都是坦荡面对,而真正的犯罪者李光耀才是在侮辱他自己的人格,侮辱司法界、所有监狱的人、警察、医生,侮辱人类的道德与人的尊严,而新加坡法轮功学员虽然面对暂时的困难,仍然会锲而不舍的向民众讲真相直到迫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