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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阿城大法弟子孙艳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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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黑龙江阿城大法弟子孙艳芳因修炼大法多次被非法关押拘留,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劳教一年。解除劳教后,孙艳芳多次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才恢复工作,二零零五年四月她因向师生讲真相又被非法拘留,停止工作,只发部份生活费工资。二零零六年九月被劫持,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刑。

大法弟子孙艳芳是黑龙江阿城市新华镇第一中学的教师,二零零六年八月工资被完全停发,随后孙艳芳多次到新华镇一中、新华镇教育办、阿城教育局交涉,又到政法委找负责“610办”的王晓光交涉,提出:为什么不让我上班、为什么停发我的工资等。二零零六年九月第二次去政法委“610办”交涉时,孙艳芳被非法绑架拘留,关押在阿城第一看守所,遭受戴手铐子和脚镣子等等酷刑。孙艳芳开始绝食,高呼“法轮大法好”,阿城市医院派出的医护人员及监医野蛮给孙艳芳灌食,灌的不是人吃的东西,都是一些肮脏的东西,孙艳芳的身体被折磨的极度消瘦。后来,孙艳芳又断断续续的绝食。

十月十九日,阿城法院非法开庭,孙艳芳拒绝出庭,用自己的智慧维护了大法,这是其一。法庭只得无奈收场。十月三十一日。阿城法院再次组织非法开庭,孙艳芳被几名警务人员强行绑架到阿城法院。一路上孙艳芳不停的高呼“法轮大法好”,法庭中孙艳芳拒绝坐被告席,对阿城邪党法院的柳广玉以及检察院的张德运等人对大法的诽谤和诬陷,孙艳芳让这些人闭嘴,停止诬陷大法,并据理驳斥,当庭洪扬法轮大法,体现了大法弟子应有的坚定正念。

孙艳芳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受世界欢迎的好功法。我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没有错。检察院人员举证说孙艳芳向新华一中师生讲过“天安门自焚”是假的、政府公安部门策划的,孙艳芳告诉这些公检法人员,“天安门自焚”就是假的,不是大法弟子所为,是栽赃陷害法轮功。检察院人员又举证说:孙艳芳让学生退团退队,孙艳芳说:就是要退出这个恶党,还留在这里干什么?等着被淘汰吗?等等。孙艳芳再次用自己的智慧和正念维护了大法,这是其二。她堂堂正正的表现,极大的震慑了公检法人员,表现了一个真修弟子就应有的正念。法庭的场面成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得以洪扬,而中共恶党的“假恶斗”彻底曝光。在如此邪恶的环境下,孙艳芳坚定的正念正行,令同修鼓舞。

十一月二十一日孙艳芳接到了阿城邪党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遭到非法判刑三年,孙艳芳表示不服阿城法院的非法判决。这是阿城邪党人员对大法弟子迫害的又一新的例证。

希望当地的大法弟子多关注孙艳芳的被迫害事件,也希望全世界大法弟子关注大法弟子被迫害事件,按着师尊的要求,向旧势力的黑窝发出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黑手烂鬼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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