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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年代 同样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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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9日】安徽歙县一个名叫何恒月的农民,在文革中为刘少奇说一句话,坐牢7年;给邓小平写一封信,判刑20年!这个故事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无独有偶,另一个农民的故事,辽宁省绥中县的苏菊珍,在1999年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后,她因为坚持为法轮功伸冤而被判处劳动教养,最后在劳教所里又被迫害得精神失了常。

这两个故事的主人翁都是朴实本分的农民,他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年代,遭遇了同样的不幸。看过他们的故事,让我对中共的残暴本性以及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政治迫害有了更为深切的感受。

为了警醒那些至今还没从中共的欺骗宣传中觉醒的人们,特将这两个故事推荐给他们。

何恒月的故事

1976年4月12日早上7点半,安徽歙县昌溪邮政代办所的吴岩(化名),从挂在昌溪合作商店门口的信箱里取出20封来信,发现有一封寄往“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收发室转邓小平”落款“皖歙县石潭”的信,认为此信不能按常规发寄,便立即电话请示邮电支局程局长。按局长的意见,吴立即将信交给了昌溪公社负责人。此后公安部门将这封信定性为“反革命匿名信”,作为重大案件进行侦查。很快,写信的人便被查到了,他就是石潭公社联丰大队的农民何恒月。早在1968年5月,何恒月就曾为被打倒的国家主席刘少奇鸣不平,在家里、大路上、路亭里写了“刘少奇无罪”等8条标语,因此被判7年有期徒刑,1975年6月才释放回家,是当时所谓被监督改造的“现行反革命分子”。

1976年4月15日下午,歙县公安局来人把正在地里干活的何恒月五花大绑了起来,当场又从他身上搜获两个写好了的、准备用于投寄所谓“反革命信件”的信封和一本练习簿。当天下午,歙县公安局的洪彤(化名)对何恒月进行了 审讯。8年前,何恒月书写“刘少奇无罪”等标语案件,就是洪彤经手的。洪说,“8年前我们打过交道,现在又打交道了。”何恒月冷静的说道,“是的!”

5月20日,徽州地区公安局签发了逮捕何恒月的决定。5月21日晚上,何恒月被逮捕。第二天起,歙县公安局押着何恒月在歙县进行了巡回游街批斗,一共斗了14场。当时曾主持过批斗会人回忆说,“何恒月被斗惨了,每次都要跪在地上,有时跪在椅子上,两个膝盖跪烂了,鲜血直流,晚上也不让他睡觉,要跪到天亮,好几次都晕倒了,幸好何恒月块头大,体质好,能撑下来。”

1976年5月24日,徽州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何恒月有期徒刑20年。当时负责此案审理的审判员王忠成回忆说,“当时国家没有《刑法》,处多少刑罚是县委决定的,法院无权决定。那时的法院只是挂了个牌子,没有审判权,而我们这些办事的,谁也不是诸葛亮,上级有规定,谁不办就抓谁,谁敢抵制?审判时,何恒月一直坚持自己是对的,所以受到重判,这在当时是判得最重的。真是讽刺,历史真会捉弄人,一年半后给何恒月平反的判决书也是我写的。”

文革结束后的1977年,徽州地区中级法院顺应当时变化了的政治形势,撤销了对何恒月的原判决。同年10月8日,何恒月被无罪释放,走出了监狱的大门。1980年,歙县法院又给何恒月送来一份刑事判决书,写道,“在复查案件时,发现1968年军管刑字第20号判决书,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何恒月有期徒刑7年的判决不妥。复查认为,何恒月1968年讲‘刘少奇无罪’是正确的。原判以此定罪是错误的。”

苏菊珍的故事

1999年7月之前,在辽宁省绥中县前所镇古城有一家美容店,店主是位40多岁的普通妇女,名叫苏菊珍。许多年来,苏菊珍一直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胃病、胆道蛔虫、胰腺炎等多种疾病,小腿经常浮肿,然而,自从1996年炼法轮功后不久,她的这些疾病全都奇迹般的消失了,连皮肤也变得光滑润泽。

不仅如此,炼了法轮功的苏菊珍还成了当地远近闻名的好人,事事为别人着想。她自己非常朴素,但帮助人却毫不吝惜。对到她店里来的贫苦人,她不但免费服务,还常常给他们钱,就连精神病人到店里她也毫不嫌弃的给他们洗脸、梳头、换衣服。因此,她多次被当地政府评为“先进个体户”。

苏菊珍还常常资助贫困学生,带着生活用品和米面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自己掏钱修补当地的西河桥。因为她的无私奉献,她家被葫芦岛市评为“十大先进家庭”。当地电视台曾要求采访她,被她婉言谢绝了,她告诉别人,“我是因为修炼法轮功才会这样做的。”

就是这样一个一心只为别人好的善良人,如今却仅仅因为不肯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得精神失常了。

据知情者披露,19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始终坚持为法轮功伸冤,苏菊珍多次被不法官员迫害。在她被非法判劳教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等处期间,更因坚持信仰遭受了非人的残酷折磨。一次,苏菊珍被狱警王艳平叫到禁闭室。在那,王艳平强迫苏菊珍脱光衣服,用电棍电遍了她的全身,电了整整一夜。苏菊珍脸上被电的全是大水泡,嘴上也是,眼睛脸部全都肿了,青一块紫一块的,惨不忍睹。还有一次,狱警邱萍和几个暴徒把苏菊珍劫持到沈阳一家医院的精神病治疗处,开了好几瓶治疗精神病的药,天天派专人逼苏菊珍吃。

苏菊珍被马三家恶人迫害成植物人。当她被带回家时,人们发现昔日漂亮能干的她已伤痕累累,目光呆滞,不会说话,没有记忆,不能走路、吃饭、大小便都要别人照料。老父亲终于活着见到女儿走出高墙,但女儿已经不认识他了。后来,家人在无意中发现,她的小便处仍有未愈合的伤口,身上有针眼。现在,苏菊珍仍不能正常思维、讲话。苏父由于伤心过度双眼接连失明,苏母每日伤心叹息,二位老人在无望的期盼与悲伤中苦度终日。

两个故事说明了什么

上面两个故事,发生在不同的年代,一个是至今20多年前的文革时期,一个是所谓改革开放后的今天;前者现在已被公认为是大陆人权横遭践踏的黑暗年代,后者则被官方吹嘘为是当代中国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除此之外,故事主人翁遭难的具体原因也不相同,一个是因为替刘少奇和邓小平鸣不平,一个则是由于为法轮功伸冤。撇开这两点差异,两个故事在以下最根本的一点上却是完全相同的:无论是何恒月还是苏菊珍,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他们讲真话而遭受迫害的。

在文革中因为讲真话而获罪的大陆农民决不仅止于何恒月一人;同样,今天因为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而获罪的大陆农民也决不仅仅是苏菊珍一个,但相比较而言,就我所了解的有限的情况来看,后者远比前者要多得多。

就此看来,从文革到今天,年代虽然变了,但中共当局不许老百姓讲真话,践踏人权和自由的本性不仅一点没改,甚至变得变本加厉了。今天,在中国大陆,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信仰人士以及各种与中共当局持不同政见的人士,还在遭受悲惨迫害。

只要中共的统治存在一天,敢讲真话的人昨天受到迫害, 今天仍在受到迫害,明天还将受到迫害。警醒吧!同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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