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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恶徒欲逞凶 明真象者皆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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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7月21日】2005年6月以来,沈阳市辽中县610向县各局单位施压,规定硬性指标,企图制造“不学法轮功后的和睦家庭”等诽谤宣传上报。很多单位干部对此表示厌倦,有的领导当即拒绝配合。

2005年6月3日,沈阳市辽中县610向该县工商局、税务局、交通局、文化局、教育局、粮食局等各系统下发犯罪通知,其部份内容重申要加强对法轮功的非法监视和镇压。

2005年6月20日前后,辽中县委的610恶人通过各种关系,如亲友、街坊邻里等,找到没公开炼功的大法学员,以上报为“不学法轮功后的和睦家庭”来迷惑利诱大法学员,结果是个个告吹,邪恶的党徒没有得逞。

2005年7月5日,辽中县各科局相继接到了610的电话通知,催促有大法学员的单位上报“不学法轮功后的和睦家庭”,并且硬性规定指标,辽中县第二高中等单位就被规定了指标。对此很多单位厌倦的很,有的领导当时就拒绝了,回答说“没有”。现在很多世人都已明白大法真象。

那些作恶者应该清醒了。善恶有报是天理。辽中县已有多名诽谤真、善、忍并对大法弟子行恶之徒以不同的形式遭到了恶报。如:

沈阳市辽中县第一高级中学原校长张亚权诽谤大法,于2005年3月24日车祸死亡。

辽中县公安局交警队队长石长彦患胰腺癌于2004年3月10日死亡。石长彦是因抓捕大法弟子卖力,从派出所所长被提升为县交警大队长。

辽中县辽中镇东街派出所所长邢大鹏2002年接替原所长石长彦,上任后因继续卖力抓捕迫害大法弟子,不久腿摔断,但仍不悔改。2004年8月10日晚,邢大鹏酒后驾车,肇事后仗势敲诈被害方,现被撤职查办。

惨痛的教训足以使行过恶或正在行恶之人得到启示。奉劝那些良知尚存的人,快快了解法轮功真象,忏悔你诬蔑大法的天大之过,哪怕你是被“上级”胁迫和利用的,因为善恶有报是天理,只是来早与来迟,上天要收回恶人的性命时不会给你思考的机会,只是一瞬间的事。


辽中县邮编:110200
辽中县责任人
县委书记:张东阳
副书记:李剑秋
县长:彭俊和 陶庆才 李素娥 蒋勇 王杰
县组织部长:杨志宏
县宣传部长:王静
政法委副书记:崔国铭
610犯罪机构人员:梁恩广 彭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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