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中国公民及其家属被遣送回中国的决议
国际人权组织在今天的全体会议上对有关法轮功学员连同他们的孩子从德国遣送回他们的家乡国-中国的事达成共识并对此遣送進行了谴责。
因遭遣送回国,姜仁政先生于2005年4月9日被以修炼法轮功及由此造成的(所谓)“扰乱社会治安”的控告为由未经任何法律程序被判刑三年劳教,并被关押在本溪劳教所。
国际人权组织曾在不涉及有关难民申报者出现的与法律相关的过失问题的情况下明示过,凡是被中国官方认为是法轮功的学员,就会受到最严重的威胁。国际人权组织还认为这种遣送必须受到无限期的制止。
国际人权组织敦促中国政府机构立即释放姜仁政。
国际人权组织成员会议呼吁德国总理格尔哈德-施欲德和德国外交部尤西卡-非舍尔:
国际人权组织的成员会议呼吁德国联邦议院,巴伐利亚州议院为姜仁政的释放做出努力。
克约尼克西戴(Knigstein)
200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