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情形使我们想起中国法轮功学员上天安门和平请愿,遭公安粗暴抓捕一样。六名学员被带回警察局所谓“录口供”,实质上扣留了一宿。印尼警察和法官在不知不觉中,都充当了中共黑手──中使馆的帮凶,干着助纣为虐的事。
执事的唯一法官听了学员的辩证词:人行道后边的草地并不属于市政府规定的“绿化地带空地”范围之内,和平请愿活动在静默中进行,手持横幅人数不多,完全不妨碍行人走动,和平请愿早已向警察局呈报。但是法官总是打断学员的辩词,予人印象是要尽量压制真象。
最后法官照样以1988年第11号地方条例“侵犯绿化地带空地”定罪,6名学员其中三名被判刑2个月并缓刑6个月,余下曾两次被扣留的另三名再加15天。
按1998年第9条法律,保障每个国家公民有权利向社会大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在这样的前提下,法轮功学员拒受法庭的无理判决,要求无罪释放,表示立即上诉。
中共面临灭亡的下场,在垂死挣扎中强拉东南亚国家作为它的陪葬品。
我们呼吁印尼政府,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把自己的命运和邪恶至极、已被宇宙众神判死刑,即将被淘汰的中共拴在一起。醒来吧!印尼,不要做中共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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