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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女教师苑明在广州市业余大学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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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5月12日】广州市业余大学外语系青年女教师苑明,得法以来一直坚定修炼“真善忍”大法,提高心性,心地善良,工作勤恳,淡泊名利,在家也是孝顺的女儿。在法轮大法遭受迫害的几年,苑明屡次遭受迫害,被长期关押强制洗脑,2004年12月15日再次遭到绑架,被送入到位于槎头的臭名昭著的洗脑班迫害,非法关押至今。下面是苑明在广州市业余大学遭受的一些迫害。

2002年4月,在要求人人对法轮功表态的学校会议上慷慨直言维护大法,讲述了自己的修炼体会,曾被绑架到位于槎头的广州市“洗脑班”受迫害,受尽了身体和心灵迫害,一年后她才被“释放”回单位工作。苑明不寻常的经历引起了周围人的好奇,她本着大法弟子的慈悲心,通过自己在“洗脑班”经受迫害的事实,向同事和学生讲清法轮功被残酷迫害的真象,讲明善恶必报的天理。告诉他们:人的心里只要装着“法轮大法好”这一善念,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苑明坚持大法修炼,被学校的某些别有用心的领导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利用她父亲火爆的脾气和容易丧失理性的一面来对她下手,并以开除公职、过流离失所的生活威胁。结果,她的父亲在周围的极大压力下,心中极度害怕和恐怖,终于丧失了理智,做出了傻事。2004年2月18日(星期三)晚九点多钟,苑明上完课回家,她父亲早已在她的住处等候多时,他害怕苑明会向外呼救,已经预先拔掉了电话线。他趁苑明不注意,用一根红色的电线从后面勒住她的脖子,勒得她透不过气来,苑明挣扎反抗,挣脱了电线,他父亲还不死心,又追上前用电线勒住她,几乎把她勒得窒息。

苑明母亲是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对于女儿的遭遇,只是说“我调查过了,你爸那是过失行为”。苑明很清楚这一切都是学校的某些人在搞鬼,兴风作浪,挑拨离间,破坏和睦的家庭关系。次日在学校遇到保卫科科长王军,当责问他时,王军无耻的说:“是我给你父亲打的电话,随便说了说。”

事发不到一个月,2004年3月11日(星期四),苑明被喊去保卫科谈话。在那里,她见到保卫科长王军和学校办公室主任张荣烈。王军竟然恬不知耻的说:“我和党委主任跟你父亲谈话,要教育你。叫他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要动手。你父亲的脾气是很暴躁的,我们很清楚。我经常和你父亲联系。”张荣烈说:“你父亲的行为,你去跟他说,不用跟我们说。他的行为违法了吗?”苑明说:“不是违法,是犯罪。我向学校提一个建议:有事直接找我,不要找我父亲。”张荣烈反而恶狠狠的说:“这个建议不能接受。”可见,在整个事件中,他们扮演这关键的角色,他们是有意使苑明的父亲失去理智的。经过了“反右”、“文革”的人,对这一套并不陌生,只是想不到本该结束的悲剧,还在中国大陆上演。

2004年3月13日(星期六)在王国全副校长的办公室,王国全和校纪委副书记郭燕颜找她谈话。王国全说:“我看你是豁达的,你父亲的行为属过激行为。”王国全为了掩盖迫害的罪行,害怕邪恶曝光,就假惺惺的说给她减少工作负担,免去了她的班主任职务。郭燕颜还说:“如果你还放不下以前的思想,那不行的。保卫科如果有什么工作,你还要配合。”在当今中国,这种变本加厉的邪恶做法,这些人却以为是“正当”的。

2004年3月17日(星期三)下午还是在王国全副校长的办公室,王国全和张荣烈找苑明谈话。王国全凶恶的说:“从春节到开学这段时间,都有人反映你说法轮功的事。有老师、有做行政的,也有学生。你说法轮功的东西,不要以为我们听不出来。你不要上网,免得又进‘学习班(洗脑班)’,何必呢?不要在老师、同事、学生中传教。法轮功是‘×教’,如果你没有问题,我们也不会找你啦,也不会折磨你啦。我没有在你上课时间找你,只是在你没课时找你。你们别想翻案、平反。”

这段时间,找苑明谈过话的学校领导有:刁煌亮、王军、王国全、张荣烈、郭燕颜(女)。

2004年6月的一天,王军得意的说:“现在,单位里要是有炼法轮功的,可以自由处理。”2004年6月15日(星期二)早上,九点多钟的时候,在业余大学校本部三楼306课室,校纪委副书记郭燕颜找到苑明。她说:“你从春节到现在,找很多人倾诉‘学习班’的事。当时学校把你送进‘学习班(洗脑班)’,已尽了最大努力。要不然可以把你开除或送去劳教。你跟别人说什么迫害呀,那是你自找的。你觉得有必要告诉别人吗?你是不是害怕别人不知道?别人能分辨是非,就告诉我了。你希望别人不要说,但是别人对你是负责的。将来要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如果你思想不过硬,不跟你签合同,你就被淘汰了。”开始假装好人,然后就用工作来威胁!

由于法轮功的问题,苑明在第一次被非法送往“洗脑班”的那一年(2001-2002学年度)的工作考核被评为不称职。在洗脑班的几个月,工资只有105元/月,(有的月份是177元/月)。

2003─04年,苑明教四个班,每个班的学生对她的教学评价均为优秀。但是,学校被恐怖笼罩,下级领导不敢如实宣布她教四个班的工作量,只报了三个班的工作量。她在教学工作上尽职尽责,不畏辛苦,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同事与学生认可。从2001年9月至今,苑明在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参加研究生进修课程,成绩优良。

2004年7月7日(星期三)上午全校教职工在学校九楼礼堂开会。学校办公室主任张荣烈别有用心的说:“现在社会比较复杂,有×教。教师在假期要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

苑明于2001年8月至2001年9月在广州大学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成绩为90分,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为87分。2001年11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为92.4分(二级甲等)。(这些条件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考核的)她于2002年5月申请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尽管考试成绩均为优秀,但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单位至今不发高校教师资格证。

2004年10月9日(星期六)中午在校本部二楼外语系,人事科副科长崔伟民(明?)带来一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到学校人事科领取表格并提交申报材料。苑明问他:“你为什么不通知我?”他说:“你的思想品德还有差异,前段时间思想有反复。根据学校领导研究决定,你还不符合政治思想的要求。在政审上,我们很难写。所以今年就不考虑你的申请了。”

品德是高尚的道德标准对人心的约束,是人的行为的准则。一名坚持“真、善、忍”修炼的大法弟子,在当今“盛世”中,却要承受不公正的待遇!可是,事实是不可掩盖的,学生都喜欢苑明的认真负责,给予了良好的教学评价。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第三章“资格和任用”中的第十条是: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苑明的单位至今不发给原本属于她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这显然是违法的。

2004年8月19日(星期四)上午八点多钟,苑明父亲又来到她的住处,苑明严肃的说:“做人应该只讲道理,不要使用暴力。”。这一次他虽然也是暴跳如雷、气急败坏,也有一些过激行为,可能有前一次的教训,总算没有再做傻事,一小时后,他走了。苑明望着父亲的背影,也很伤心,心里充满可怜和失望,呆呆的看着父亲的离去。

2004年8月19日(星期四)下午四点多钟,父亲打电话威胁苑明:“我郑重警告你两点。第一: 不准打电话给妈妈,不准你骚扰她、伤害她。第二:不准把家里的地址、电话告诉你的朋友。我们要维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否则我立即报警。”这位父亲还说:“你的学生告发你散布“法轮功”,别人家里的人没把你的嘴撕烂,就算不错了。”在“党文化”的邪恶洗脑之后,经历过“文革”的“父亲”,已经丧失了是非判断的标准,甘愿唯唯诺诺的生活,只敢在家里对女儿逞凶,却不敢为女儿的正当权利说一句话。中国知识份子的悲哀就在于此。

2004年8月19日上午,苑明在市业余大学的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上课的时候,经过学校二楼,看到走廊的墙壁上张贴着诬蔑大法的宣传品。她本着澄清事实、讲清真象,救度世人的强大责任感,站在大法弟子的角度,毫不犹豫的面对过往的学生讲清真象,一一分析了“天安门自焚”的种种疑点,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好的,是被无辜迫害的。8点半钟,她在三楼301课室为2004级工商行政管理(1)班的学生上课。面对全班50多名学生,告诉他们天安门自焚的真象,叫他们不要看二楼的造谣宣传品,(宣传品上方配备了摄像头,以监视人们的言论。)不要相信欺世谎言。同时讲述了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徒被残酷迫害的史实,对“法轮功”的迫害们可以理解成耶稣和基督教徒被迫害历史的再现。此外,还讲了自己在“洗脑班”遭受的迫害,以及2004年2月学校的党委、校办、保卫科煽动她的父亲,联手对她的迫害。她告诉学生心里装着“法轮大法好”这一善念,才会有无限美好的未来。学生们听后都大为震惊,有的学生课后表示象她这样敢于顶住压力、讲真话的老师太少了,非常尊敬她。单位领导接到个别学生的所谓“汇报”后气急败坏地商量对策,组织各系的党支部开会,由告密学生口述,组织了一份材料上交。同事都担忧她会失去工作。

2004年1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1点多钟,苑明刚上完课,保卫科科长王军就来找她。她直接去了四楼的刁煌亮书记办公室,“王军找我谈话,是不是你安排的?”刁煌亮说:“是的。”苑明说:“你们不应该以谈话为手段。”他说:“我对你很生气,很失望,你在学生面前宣传法轮功,我们绝不允许!我对你提出警告,你接不接受?”她说:“我坦荡善良,你们不能这样说话。就是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指出的。”他说:“法轮功已被定为‘×教’,你宣传,就是违法。”她说:“法律是用来约束坏人的,你们不能打击好人。此外,根据《教师法》,我完全符合条件,你们为什么不发教师资格证呢?”他说:“就是因为这个问题,不能发给你。”她说:“你们根据哪条法律不发证的呢?”他说:“根据有关规定。”苑明最后说:“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善恶必报。”

2004年11月24日上午9:30左右,张荣烈命令苑明去四楼校办公室(保卫科)和林河街派出所的警察叶茂荣、李××谈话。当时苑明平静的给在场警察讲真象。叶茂荣要她留下联系电话,被她拒绝了。

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上午8:45分,在校本部九楼礼堂召开 “加强师德建设,倾心服务学生”的全校大会。校办主任张荣烈在发言中说:“个别教师自由思想泛滥,向学生表现不满、怨气。” 2004年12月8日(星期三上午8:45),在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关于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张荣烈又阴险的说:“法轮功组织在课堂上宣传法轮功,要密切注意。”这些都是共产邪灵的“党文化”的歪理邪说,混淆是非的伎俩,最根本之处,就是害怕有人讲真话、坚持自己的观点和思维。

一天,苑明在广州业余大学五山校区教学楼三楼的301课室的墙壁上看到学校中共党委于2004年12月1日发出的一份打着“崇尚科学,珍惜生命”的旗号、目的在于诬蔑法轮功的征文通知。苑明告诉学生们:做为一个人,凡事不能不加思考,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对得起自己的道德和良心。

苑明的慈悲和善良,坚持说真话,深深感动了周围的人,钦佩和感激之余,不免也为苑明的安全担心。

2004年12月15日上午八点左右,苑明一回到学校,校办主任张荣烈就命令她去四楼校办公室,她一进去,就看到林和街派出所的叶茂荣,街道主任刘端(女)等在等她。苑明被他们再次强行绑架到位于槎头的臭名昭著的广州市“洗脑班”──“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非法关押至今。

我们在这里更多的是叙述事件的经过,让那些助纣为虐的人在世人面前曝光,希望他们要悬崖勒马,唤醒良知,在余下的日子中,抓紧弥补自己的罪过。争取早日让苑明脱离邪恶迫害的魔窟。

苑明父母的姓名和苑明所在单位的地址:
父亲 苑家骏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458号 广州体育学院 运动医学教研室
邮政编码: 510075
住宅电话:(020)38736542 手机:13699749346
母亲 陈平乐(退休后,去深圳工作)
单位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 东山区 中山一路 梅东路17号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研所
优生遗传室主任(已退休)
邮政编码 :510600
办公室电话:(020) 87651476 (020) 87185790
深圳地址是:深圳市宝安新城九区创业一路宝安区计们划生育专科医院 优生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 518101
电话是: (0755)27789601-1215 或 (0755)27751575

苑明的单位地址:(校本部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中路远安新街75号广州业余大学
邮政编码:510230
外语系电话:(020)34292510 校办公室(保卫科):020-84440914
五山校区: 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横路133号
广州业余大学 党委书记: 刁煌亮
办公室电话(020)84414227 (020)83351229(家)13902273492(手机)
校党委副书记: 林静銮
办公室电话(020)34293115 (020)83843073(家)13602842309(手机)
前党委主任,现任校纪委副书记(学校职工仍习惯称她党委主任):郭燕颜(女):
办公室电话:(020) 34281667 (传真):(020)84245023
副校长: 王国全
办公室电话:(020)84414964 020-38811691(家)13902293691(手机)
保卫科科长: 王军
办公室电话:(020)84440941(020)36230512(家)手机 13609769061
学校办公室主任: 张荣烈
办公室电话:(020)84440941
广州业余大学五山校区电话号码: 书记室: (020)87236833
副校长室: (020)87236680
(五山校区管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校办公室(保卫科):(020)8723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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