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10月16日起,因我们不承认有罪、不承认是犯人而拒不点名,被强制罚站。一个星期后还被强行拉到男监楼东侧冻了6天。最后,巡逻队陈干事答应我们可以不点名。
2003年12月4日,因为我们不佩带犯人名签,被强行绑回监舍,在监区长康亚珍、崔艳、吴雪楹的指使下把我们背铐在水房、便衣库,晚上背铐躺在冷冰的水泥地上,将近两个半月。
2004年4月6日狱警指使犯人把我们七名大法学员“背剑式”吊在铁床上,疼痛难忍,我被折磨得昏过去三次,心难受的好象要被抓出来似的。7名大法学员是:陈云霞、郑宏南、谬小路、李冬雪、孙桂芝、郑金波、王法娟。
2004年4月9日刚到车间,因为我说:“闭眼睛是我的权利,我不能连这个权利都没有。”监区长崔艳发弄出五个“联保”专门看着大法学员不允许闭眼睛,还采取“株连”手段,如果大法学员闭眼睛,犯人就没分。由于我闭眼睛,监区长崔艳发令五“联保”把我劫持回监舍,指使犯人杨淑华、李丽、胡小丽(现在已经出监了)把我“背剑式”吊起,一直吊了2个多小时,我浑身开始出汗,心口好象塞满了麻,喘不过气,话也讲不出来了,我昏死了过去。醒来后,舌头硬得说不出话,到了下午,才一点点恢复过来,但后脑好象有什么东西糊住了,麻木,反应迟钝。
2004年7月26日监区通知大法学员:谁要不点名,拉回去上大挂。20多名大法学员被强行拖回监舍,一个一个的上大挂。7月29日轮到给我上大挂,同修李冬雪、孙桂芝、韩兴丽、石淑缘已被吊了三天了。这次我又被吊得浑身出汗,昏死过去。医生说我:这女的真有刚。在狱警的指使下犯人拿了四根大银针扎我的手心、脚心,每半小时扎一次针。犯人李丽阴笑着说:“我可不象杨淑华没有耐性,我今天就是要你命来了。”而后,李丽一分一秒都不停的拿着银针在我手心手背钻,把我的手心手背都扎黑了,连话都不会说了,半个月后才会讲话。
同修王法娟是4月6日被吊的,被折磨的象脑血栓病状,一条腿软绵绵的走路,很吃力。被吊的8名大法学员,有两名被折磨的去了病号,谬小路插管喷的衣服上都是血,石淑缘被吊的多次昏迷。
同修李冬雪、孙桂芝、韩兴丽、陈云霞、郑宏丽、刘亚琴双手吊起将近一个半月,从早4点到晚10点。然后,背铐在铁床上,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李冬雪、石淑缘因胳膊短躺不下只能坐着。我们的脚、腿、胳膊、手肿的不行,她们就把我们背铐在铁床上坐下,晚上仍然是背铐铁床上,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同修郑宏丽全身被冰得没有了冷热的感觉。我由于胳膊铐在铁床上,勉强能躺下,全身成一字,脖子、胳膊疼的象折了一样。最后在监狱全体大法学员不点名、绝食、要求解除迫害的声援下,持续了四个月的酷刑迫害才结束。
我们是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做好人,做好人无罪!我们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学员。
陈云霞在监外被迫害情况:
陈云霞被绑架到哈女监前被绑架过两次,第一次是2000年2月26日-5月16日在双城市农丰镇。
第二次是2002年4月22日-2002年5月21日,被双城市国保科绑架,被上酷刑时,手指用木棍挟,几次昏迷,在看守所里20多天生活不能自理,手指间直流脓血。
哈女监相关责任人及电话:
监狱长:徐龙江、刘志强
政委:褚秀华(女)0451-86684001-3003
四大队长:吴艳杰、陶淑萍
八监区区长:郑杰0451-86358314
区长:彦玉华、杨华、崔艳
九监区区长:张秀丽0451-86359539
八监区区长:何松梅、张春华
吕某某:集训队队长
大队长:康×琴、夏某
狱政科科长:杨丽斌
狱侦科科长:肖林: 13845193360(手机)
地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9号 邮编:150069
(在哈尔滨市火车站乘343路车到新建下车)
总机:0451—86684001、86668488打总机后说人名或职务即可找到。)
周五为监狱长接待日 下午一点到三点
电话:0451-86684002-3009, 0451-86694053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电话:0451-82359148
哈尔滨市滨江地区检察院驻女子监狱电话:045186663178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地址:哈市南岗区汉广街79号 邮编:150080 电话:0451-6335924
每周三为局长接待日 电话:0451-86316442;0451-86342238;0451-8634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