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劳教所回来后,我和弟弟拿出仅有的积蓄开了一个小饭店,虽然费了很多周折和心血,但由于选址不好、房租太贵等原因,最终以赔钱告终,干了半年赔了两万多元。由于没有了本钱,只好给别人打工,每月500元工资。可就这点工资,爱人(不修炼)还要全部拿走,有时我兜里连一元钱都拿不出来。但我并不感觉苦,甚至还想大法弟子看淡一切名利了,穷点算啥,况且中国大陆的环境这么邪恶,有的同修连饭都成问题,相比之下,自己已算不错了。但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当需要钱做资料时,看到有的同修拿出省吃俭用的钱,特别是有些老年同修将自己的养老钱都拿出来做大法的事时,自己心里真不好受。由于不能在法上认识,还错把自己的状况认为是在去自己的名利之心呢。
以前,在《明慧周刊》上也曾看到过同修写的相关体会文章,但没有引起重视。直到最近再次学习师父讲法时,我才猛然醒悟,有了更深的认识。师父在《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上讲:“大法弟子证实法走的是正路,救度众生,经济条件、方方面面都应该配合上来的。如果在一些方面做不好,就会叫邪恶钻空子。”大法弟子目前遇到的经济困难不是必然的,更不是在过什么名利关(确认自己已坦然放下),那么这一定是邪恶的旧势力的干扰,它们是以考验大法弟子为名,乘机在“经济上搞垮”,来束缚我们的手脚,阻碍我们救度众生,这是它们的真正目地!鉴于此,我们必须扭转以前偏离法的认识,更不能再消极承受了。我们要明确,做好常人工作不仅是向常人表现修炼人的善,维护常人这层的正常存在,在目前来说,它还是大法弟子证实法、破除旧势力邪恶安排,更多、更好的完成救度众生的使命的需要。(这是在法上的认识,不能因此产生新的执著)。
回想自己的这个认识过程,我感到有个教训要汲取,那就是,凡事我们不能站在个人修炼的角度来看、孤立的看,而是要真正溶在法中,才能不偏不迷,在正法進程的最后阶段,这一点尤其重要。其实很多事情都是由于我们在法上认识不足而被邪恶钻了空子,从而才造成客观环境的变化,承受不该承受的。
这里不是让我们去做什么,而是交流法上的认识。我相信,只要我们认识提高上来了,堵死认识上的“漏”,令邪恶无空子可钻,我们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一切都自然会变好的,因为“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
以上认识由于层次所限,不正之处请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