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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锦州劳教所张海平、金福利等几十名恶警的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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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9日】

前言

在一楼的两个酷刑室里,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恶警强行戴上手铐和安全帽,然后用桌子把大法学员横堵在墙角。大法学员被强迫观看诽谤录像,长时间罚站、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两名恶警和一名犯人为一班,恶警三小时一换,犯人六小时一换。刑事犯和恶警们轮番对学员实施迫害,电棍、铺板、拳打脚踢,学员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精神恍惚。当学员坚持不住时,他们更是大打出手,用电棍电击学员的头部、颈部、前心、后背、胸腹、小便,电遍全身,迫害不止。


起诉书

锦州劳教所从1999年10月开始至今五年多时间里,对非法关押的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性灭绝迫害,包括:谎言欺骗、非法拘禁、强制洗脑、强制奴役劳动、進行批斗式围攻、长时间体罚(罚坐凳、罚站、罚蹲)、非法使用刑具(电棍、铺板、铁椅、手铐、绑绳、安全帽)、非法设立酷刑室使用酷刑,造成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反复强制洗脑,数十名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名学员造成伤残或因残酷迫害而导致精神失常。

因鉴于此,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
向联合国酷刑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
控告锦州劳教所残害无辜炼功群众的群体灭绝罪行
本起诉书将具有法律效力,递交联合国酷刑委员会。

【原告】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

【被告】锦州劳教所恶警:张海平、金福利、陈利刚、马勇、韩利华、冯子斌、李松涛、杨廷伦、张加彬、闫国升、王建国、韩建军、张春风、才永杰、穆锦生、穆怀生、韩光宪、赵永利、高文昌、周济耀、李厚玉、潘锦宁、白金龙

(注:其他参与迫害的犯罪嫌疑人及迫害事实会不断的进行补充,希望锦州地区知情者积极提供事实证据)

【控告罪行】

酷刑罪、致死人命罪、群体灭绝罪

锦州劳教所


【犯罪事实】

【第一部分】

1999年10月——2000年10月,法轮功学员都分散在各个大队,被强迫做奴役劳动。劳教所利用法轮功学员为他们赚钱。

部分大法学员遭受迫害事实

2000年8、9月份,大法学员石忠岩在五大队,耳朵被犯人打穿孔。

2000年4月-8月,大法学员李洪成在新收大队长期遭受折磨,肋骨被犯人韩华踢折,其它参与殴打的犯人有“四防”班长焦宝民等5、6人。(恶警张海平亲自命令指使)

2000年8、9月份,大法学员李凯手指被五大队恶警高阳用烟头烫伤。

2000年3、4月份,大法学员闫利被犯人用铺板打伤。

2000年8、9月份,九大队“四防”和管教殴打大法学员。

2000年8月,锦州劳教所在新收大队设立“严管队”,炼功的大法学员都被送去“严管”。

2000年9月份,数名大法学员在“严管”绝食抗议迫害。

2000年9月份,大法学员联名写信给劳教所“要求处理违法干警”,劳教所置之不理。

2000年10月4日,全体大法学员罢工,要求处理违法干警,遭到“高压”拘禁。

2000年10月份,周文梁、吴宝贵、李洪成、史宝东、李焕宝,五名学员被异地教养。

从2000年10月4日开始,法轮功学员被集中迫害,锦州劳教所的罪恶从此开始。

2000年10月10日左右,辽宁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凌秉志带着七个马三家的人,到锦州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在办公大楼里,他们采取欺骗、恐吓的办法,强迫学员写保证书,放弃对违法干警的追究。凌秉志来了以后,大法学员被陆续绑架到新收大队。

2000年10月16日,张海平亲自下令将坚持信仰的学员全部送入“严管队”。在“严管队”,张海平命令警察刘铁林对不背监规的大法学员進行电击。

2000年10月16日开始,数名大法学员绝食抗议,绝食时间历时一个半月。

大法学员在严管队被体罚“坐凳”,从早6:00坐到晚10:00,历时16个小时;绝食抗议迫害的大法学员遭受的迫害更为严重,从早6:00坐到凌晨2:00,历时20个小时。

2000年11月1日,锦州劳教所成立专门迫害大法学员的二大队,马勇任大队长、冯子斌任教导员,副大队长李松涛,其他队长有张加彬、杨廷伦、张春风、吴东、韩建军、赵永利、穆锦生。大法学员从新收大队转到二大队平房。

在二大队平房,坚持信仰的大法学员继续被体罚坐凳,由刑事犯严密监视。二大队继续向学员灌输毒素。一晚上都能听到有人围攻大法学员、说话的声音。

2000年12月,大法学员搬进封闭的“三层楼”里,劳教所开始系统性实施迫害。三楼:坚持信仰的大法学员被长时间体罚坐凳;二楼:写保证的和新来的学员被继续洗脑;一楼:恶警办公室,包括监控室、接待室和几间空房。

2001年2月中旬,在三楼发生了强行分房事件,劳教所管理科、教育科出动近20名警察,将三楼二房内的五名大法学员强行分离迫害。五名学员是:石忠岩、闫利、王玉清、王贵令、荣刚。

2001年3月二大队警察名单:马勇、冯子斌、李松涛、杨廷伦、张加彬、张春风、吴东、韩建军、赵永利、穆锦生、穆怀生 、刘新、闫国升、周济耀、韩光宪、高文昌。

2001年3月二大队刑事犯名单:王殿武、孙维臣、菊岩、姜志鹏、王启东、安庆忠、郝春生(不完全统计)

(注:曾经在新收大队当“四防”的部分刑事犯名单:韩华、焦宝民、王殿武、菊岩、姜志鹏、王启东)

锦州劳教所“铁椅、电棍”酷刑

2001年2月、3月,二大队开始尝试对学员使用酷刑,不敢公开使用,都把人弄到背地里去。在一楼紧里头的空房里,把人的嘴堵上用刑;有时在后院平房用刑。二大队有一把大铁椅子,把人铐在上面,用几根电棍长时间進行电击。

部分大法学员遭受迫害案例

1.肖鹏,男,30岁,生前是锦州市义县九道岭大法弟子,兽医。2001年3月,李松涛看出用伪善和谎言欺骗不了肖鹏,便采用恐吓的方式让肖鹏写所谓的揭批书。他带着几个人围着肖鹏昼夜折磨,肖鹏在极度的恐吓中自己感觉精神要崩溃了,便违心地写了;当他清醒过来后,又写了严正声明,声明所写的材料作废,坚定修炼大法。李松涛伙同警察杨廷伦将肖鹏带到阴暗、脏乱的空房子里,把他铐在铁椅子上(一种刑具)用电棍电击。3月中旬的一天,李松涛又伙同马勇将肖鹏叫到二大队后院平房,铐到铁椅子上,李松涛、马勇一个电胸、腹;一个电脚心,直到胸腹皮肤焦糊才罢手。李松涛还曾与警察冯子斌一起把肖鹏带到办公楼一楼铐到铁椅子上,同时电击他的胸、腹、脚心等处,直到焦糊。几度折磨之后肖鹏精神失常,之后由几名犯人轮班看管,肖鹏抵制迫害,李松涛就将肖鹏绑在铁椅子上,气急败坏地一气抽打十几个嘴巴,并叫嚣:“谁敢反弹,就朝李队长来!跟我对抗,就是跟政府对抗!”2001年4月11日,神志不清的肖鹏被送回家。2002年6月,肖鹏在精神失常状态下,于家中去世,抛下年幼的女儿。

2.刘永生,男,25岁,锦州市义县大法学员。2001年3月28日,恶警冯子斌、李松涛、张加彬三人将刘永生带到后院平房(酷刑室),铐在铁椅上,三人同时施刑。恶警李松涛还将刘永生的裤子脱到膝盖处,用电棍电击其小便。刘永生精神受到严重摧残。

3.刘品,男,29岁,锦州市太和区孙家湾农民,大法学员。2001年2月,刘品被恶警杨廷伦骗到一楼,经历10余天的犹大围攻,又被恶警长时间罚站罚蹲。遭到恶警马勇、李松涛等人的毒打和电击。2001年3月,在后院平房(酷刑室),李松涛手拿两根电棍,警察吴东手拿一根电棍,对刘品的头部、颈部、前心、后背及脚心等处长时间進行电击。刘从铁椅上下来时,已不能走路。

4.荣刚,男,35岁左右,锦州港务局工程监理,大法学员。2001年2月发生强行分房事件以后,荣刚被弄到楼下遭到犹大的围攻。2001年3月14日,石化公司工人冯守民在三楼会议室進行诽谤演讲。荣刚为抵制谎言,毅然离开会场。在一楼荣刚被铐在铁椅子上,李松涛指使犯人孙维臣用马甲勒住荣刚的嘴,警察李松涛、马勇二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荣的颈部依次向下至腋下、两肋、腹、脚心,反复电击,电棍触及部分均已红肿、脱皮。同时李松涛灭绝人性地取笑说:“你挺胖,我给你查一查有几个褶儿。”开始用电棍在肚皮上查褶儿,约20、30分钟后停下;他们将荣刚的嘴堵上继续电,整个屋子里弥漫着肉皮的焦糊气味。荣刚痛苦难忍,挣扎中,手腕、脚腕已被铁环卡得破皮,出血。而后李松涛又对荣刚长时间罚蹲,蹲到晚上9点,然后又遭到马勇、李松涛二人的电击。约20余分钟才罢手,荣刚从铁椅子上已下不来。

5.赵连权,男,30多岁,被恶警长时间电击导致昏迷。

2001年3月份,数名法轮功学员遭受“铁椅、电棍”酷刑,义县学员肖鹏被迫害精神失常,并于家中去世。二大队恶警马勇、冯子斌、李松涛、杨廷伦是迫害肖鹏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大法学员遭受迫害事实【第二部分】

2001年3月末4月初,学员们在操场上放风的时候,刘永生在大楼门口向学员们求救:“功友们,救救我!它们往死里打我呀……”当时操场上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刘永生被恶警拖走。4月份,刘永生头戴安全帽被刑事犯姜志鹏等人夹着从走廊走过。

在二大队经常发生“犹大围攻”事件,恶警李松涛等人利用犹大对大法学员進行长时间围攻,流氓式地软磨硬泡,充分暴露出二大队恶警马勇、冯子斌、李松涛等人的阴险和卑鄙。每个学员都遭到过犹大的围攻,还不止一次。

2001年5月,二楼学员大量醒悟,坚持信仰的学员都被弄回三楼。

2002年过完年以后,二大队恶警开始叫犯人天天给大法学员念报纸念书,都是颠倒黑白的诽谤言论(从此以后一直都叫“念书”)。大法学员都非常反感,对这种迫害進行抵制。数名大法学员因此被打、被反复送入“严管”(2002年2月-8月发生)。

2002年3月,二楼写过保证书的学员集体声明“保证作废”,恶警马勇因此免去大队长职务,由韩利华接替马勇的工作。“集体声明”事情以后,劳教所将刑事犯的人数逐渐增加到20人左右。

2002年4月,恶警冯子斌、张春风向法轮功学员卖期,1500元一个月。

2002年8月,二大队警察名单:韩利华、冯子斌、李松涛、张加彬、张春风、杨廷伦、闫国升、韩建军、韩光宪、穆锦生、穆怀生、才永杰、康国新、王建国、赵永利、高文昌、周济耀。

惨无人道的迫害


原二大队旧址(2000年12月-2003年4月30日)
锦朝路和松坡路的交会处,松坡路路北面

2002年8月26日,三楼大法学员开始被恶警单个拉到一楼。随后就传来电棍放电时的啪啪声。二大队恶警冯子斌说:“省里统一召开了一个电话会议:各地同时行动,進行强制转化。”从此以后,锦州劳教所对大法学员开始了疯狂的迫害。

恶警们在一楼北侧阴暗的空房里设立了两个酷刑室,由教养院政委张海平、副院长金福利、陈利刚、韩利华等人亲自坐镇指挥。恶警张海平在9月份几乎每天晚上都来到二大队,它们给每一名恶警都分派了指标和任务。并且表示:多发奖金;提供免费工作餐;哪个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写保证的,哪个班就多发钱;转化一个多少元;犯人可以得到减期。

在恶警张海平、金福利、陈利刚及韩利华等人的亲自督促带领下,恶警和刑事犯都非常的卖力。冯子斌、李松涛、张加彬、杨廷伦、闫国升、张春风、王建国、才永杰等人成为这场迫害的主要打手,杨廷伦、张春风因此被提为副大队长。

图示:锦州劳教所恶警残害锦州法轮功学员

这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室:学员被恶警用桌子挤在墙角(身旁有一个小柜),在桌子上摆着电视和VCD,不停的播放诽谤录音和录像,刑事犯就站在桌子前,手拿电棍或铺板。恶警以各地自杀、自焚的谎言,作为酷刑迫害大法学员的借口,连续几天几夜不准学员闭眼,长时间罚站,侮辱,殴打。只要学员低头或闭眼,就会遭到电击、铺板打。当学员坚持不住时,他们就大打出手,数根电棍一起使用,房间里都能闻到电棍灼烧身体放出的焦糊气味。

他们也以同样方式,把大法学员铐在大铁椅子上几天几夜進行迫害。

锦州劳教所恶警恶言录:
杨廷伦:就是把你们拖垮了。
穆锦生:要把人揉熟揉透了。
王建国:谁不服?下一楼!
冯子斌:不转化,就让你们烂在这里!
李松涛:谁敢反弹,就朝李队长来!
闫国升:院长(张海平)说了,只要打不死,打伤打残都没关系。

2002年8月-2003年4月遭受过酷刑迫害的部分锦州法轮功学员名单:
王玉泉、陶猛、方野、张宝石、刘常平、蔡玉波、刘永生、石忠岩、刘成、邱文涛、霍银山、曹立宏、李勇、王立新、那全杰、佟新、尹群、李汉宝、李中杰、王朝志、何尚钦、赵博峰、左中右、张玉安、史宝东、史常青、张鹏云、冯云刚、胡凤奎、王舟山、王贵令、张旭东、梁刚、郭仲民、郭伟、魏立国(不完全统计)

2002、2003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名单(不完全统计):
郭伟斌、王磊、沈闯、苏云锦、孟凡勇、沈玉庆、李忠信、穆双久、王秀良、王静、龚福祥、安庆忠、张会东、焦志华、尹杰棉

迫害案例:2002年8月-2003年1月部分事实

1.张宝石,男,46岁,锦州市金城造纸厂职工,大法学员。张宝石在一楼酷刑室被恶警罚站四天四夜,铐在暖气管上用四根电棍电击,怕他叫喊,还给他戴上嘴撑子。从一楼回来时,张宝石脸都变形了,全身都是焦糊的气味。

2.李中杰,男,41岁,锦州人,大法学员。李中杰在二大队被恶警用各种姿势吊在铁凳子上,每天从早上5点吊到晚上9点,晚上铐在床上。李中杰被吊着坐了6个月时间,臀部都坐烂了、流脓淌血,他还数次遭到韩利华、李松涛、冯子斌、闫国升、杨廷伦、韩建军、张春风、赵永利等人的迫害。有一次李中杰被连续迫害5天4夜不让睡觉。2003年3月31日,恶警冯子斌把李中杰带到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指使刑事犯马庆九、沈闯、焦志华、安庆忠、郭伟斌等人对李進行毒打,长达一个多小时。用板凳打、用手铐子砸,头被打起大包,嘴唇被打出一个大口子,全身都是伤。后来,李中杰被马庆九用打火机把左手大拇指烧焦。

3.胡凤奎,男,63岁,家住锦州市榴花南里,大法学员。韩利华、冯子斌、张春风、李松涛、张加彬、杨廷伦、穆锦生等几名恶警把老人铐在暖气管上,轮番進行折磨。2003年3月胡凤奎抗议迫害,恶警闫国升恶狠狠的对其说:“院长开会说了,只要打不死,打伤打残都没关系。”同年10月遭到张加彬电棍电击。

4.霍银山,男,47岁,林海市余积镇农民,大法学员。霍银山在一楼酷刑室霍银山被恶警强行戴上安全帽,双手倒铐在身后,然后用桌子挤在墙角,长时间罚站,不许闭眼、不许睡觉……电棍随时配合使用。2003年3月,霍银山被恶警李松涛带到一楼,把其双腿盘上,用绳子捆紧,吊起来。李松涛、张春风、张加彬、杨廷伦等人还轮番在其腿上踩,霍银山几乎昏死过去。

5.2002年10月17日,邱文涛、佟新、曹立宏等八名学员写了一篇“不要再向学员施加暴恶”的文章。恶警冯子斌和杨廷伦二人将邱文涛、曹立宏带到新收“严管队”一顿毒打,然后又命令刑事犯一顿打……四天以后二人被接回。邱文涛60多岁,被打得半年多一直咳嗽。

6.史宝东,大法学员,凌海市娘娘宫乡信用社职工。到了十一月份迫害更加疯狂,在这期间史宝东也是受迫害的一个。一天二大队警察赵永利将史宝东叫到一楼的一个房间,墙角放了一张桌子,一只凳子,让他坐到木凳上,前面横着桌子,二大队的教导员冯子斌与他谈了一会儿出去了,然后恶警闫国生与康国新走了進来,闫国生手里拿着本夹子坐了下来,向他问了几句话然后就叫来两名犯人四防员给他戴上安全帽、背铐、操起电棍开始电,脸、颈部与后背,他牙齿咬得紧紧的,整个身体抽搐着一蹦一蹦的。

7.王贵令,大法学员,锦州市凌河区人。2002年12月30日上午凌河区学员王贵令被警察押到二大队,杨廷伦宣布:强行转化是政府行为,他是代表政府的,也就是说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将王贵令双手背扣上,戴上头盔,用大桌子挤到墙角;两名警察每三个小时一换班,刑事犯六个小时一换班,并配有多根电棍等刑具,电视中反复播放诬陷法轮功的录像,警察叫喊、恐吓交替进行。不准闭眼,就这样站着。当晚10点多李松涛气急败坏地大喊:要来个“速战速决”,于是亲自把王贵令按在地上,几名警察(张加彬、杨廷伦、张春风、冯子斌)还有一名叫安庆忠的犯人,把他两腿双盘上,然后往极限拽两腿,十几分钟后看没有效果,就用绳子将双腿捆绑上,扒掉袜子,用高压电棍电两脚,绳子被两次挣断,他们就把王贵令按倒在地上用电棍电前心、后背及周身。

8.2002年12月-2003年1月,辽宁省各市劳教所恶警汇聚马三家劳教所,锦州劳教所恶警张海平、李松涛、张春风、王建国、杨廷伦等一行几人前往马三家,在那里与大连、沈阳、本溪、鞍山、抚顺等地恶警对女性学员实施20余天的酷刑迫害。

大法弟子石忠岩被锦州劳教所迫害致死

石忠岩,男,45岁,锦州百货大楼职工。2000年7月,石忠岩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劳教所。在劳教所里被刑事犯殴打,被恶警电棍电击,长时间罚坐小板凳。

2002年8月,由恶警张海平、金福利亲自坐镇指挥,二大队十几名恶警轮流倒班与刑事犯一起实施了对所有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的集体酷刑迫害。学员被恶警逐一的关在一楼的两个酷刑室,几天几夜罚站、不让睡觉,被恶警和刑事犯24小时轮流看管用刑,电棍、铺板、拳打脚踢。几十几名学员受尽折磨。

2003年过完年以后,三楼只剩下石忠岩、朱峰两人,其余学员都被关押在二楼;恶警准备对石忠岩和朱峰用刑,两人对迫害進行抵制。朱峰被送到医院抢救,而石忠岩被送到卫生所之后,又押回二大队继续迫害几天几夜。

2003年4月21日,石忠岩已经生命垂危,但锦州劳教所拒不放人。在23日左右,石忠岩被送往205医院抢救,当时锦州劳教所未通知家属,直到25日才通知家属。

2003年4月26日,石忠岩因长期的痛苦折磨、体罚高压、恐吓威胁、恶劣环境的痛苦煎熬,历经二年零九个月(超期关押九个多月),终于承荷不住长期的精神虐待、肉体摧残,含冤离世。

石忠岩被迫害致死后,锦州劳教所和公安局联合对石的家属威逼恐吓,禁止搭灵棚,禁止参加葬礼,强行火化石忠岩的遗体。石忠岩的骨灰至今还扣留在锦州劳教所(恶警要石的家属必须交1万多元钱才归还骨灰)。

迫害案例:2003年3月-2004年2月部分事实

由于学员不是真心放弃修炼,所以很快就纷纷提出严正声明,恶警就继续把学员带到酷刑室。2003年3月,由于王贵令抵制迫害,后在医院走脱,恶警大队长韩利华被免去大队长职务,调离二大队,恶警冯子斌暂时代理大队长职务。

2003年3月、4月,二大队在二楼6室、7室设立两个“严管房”。同时在二楼单设一室,用来殴打学员。在恶警的暗示下,刑事犯对提出声明的学员大打出手。

2003年4月26日,石忠岩被迫害致死。2003年4月30日,二大队从“三层楼”转移到劳教所大院,为期长达八个月的迫害才临时停缓。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大院内继续遭受迫害。

2003年5月1日,白金龙接任大队长。

2003年7月,大法学员刘永生从医院走脱,冯子斌被免去教导员职务,甩到其它大队,并被罚款5万元,才永杰被开除。

2003年12月5日,李厚玉、李松涛、张春风、周济耀、韩建军、史青山(医生)等人,带着自己在锦州迫害大法弟子的常用工具(手铐、电棍、安全帽)再次前往马三家教养院,12月26日(21天后)返回。每人得到奖金300元。据恶警讲:在马三家看到了王素云(大法弟子,原锦州劳教所女警),他们没有动她……从恶警的话中可以判断,他们到马三家是迫害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

2004年2月3日《锦州日报》A2版刊登了第二届锦州市“杰出青年卫士”评选揭晓的消息,恶警李松涛被评为锦州“杰出青年卫士”。之后,李松涛被提升为二大队教导员。关于李松涛,可参考明慧网2004年4月27日的文章《是“卫士”还是恶棍?》。

大法学员遭受迫害事实【第三部分】

锦州劳教所异地实施迫害的旁证

——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控诉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的强制转化期间,沈阳龙山劳教所、张士劳教所、抚顺劳教所、锦州劳教所、本溪劳教所、鞍山劳教所等省内各大城市劳教所的恶警们汇聚马三家,在马三家综合楼三楼组成邪恶帮教团,每天对坚定的大法弟子進行迫害转化。他们采用的迫害手段包括:

每天二十四小时罚站,不许睡觉;每天二十四小时罚蹲,不许睡觉;并伴有殴打。恶警和犹大一起动手殴打大法弟子,逼迫大法弟子转化。

在本溪帮教团内,他们用绳子把大法弟子的双腿双盘捆上,并把绳子从头部绕过,压贴到双腿,而后把双手反背吊铐在暖气上,这种姿势使呼吸困难,极度痛苦,致使大法弟子郭文洁多次昏迷,恶徒们仍不罢休。

大法弟子杨春玲,在沈阳团内,被恶人打得口鼻流血,由于多天没有睡觉,精神出现恍惚。大法弟子夏宁,被强制双腿双盘三天三夜。邪恶之徒们宣称“在这次强转期间,仍拒不转化者,一律判刑送大北监狱(辽宁省女子监狱)。”

在这种残酷高压迫害中,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出现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有的双腿被长时间双盘捆绑,落下残疾,或双腿不能行走,或出现僵硬,一瘸一拐的现象;有的学员双手被长时间吊铐在暖气管上,只有双脚尖触地,致使双臂不能下放,僵硬、酸痛……

在2003年12月份的强制转化中,他们再次集中了大连、沈阳、锦州、葫芦岛、本溪等各地的恶警和犹大们,在综合楼三楼再次進行集中强制转化,并打着所谓“救救姐妹们”的幌子,干着令人发指的恶行。这次他们气焰极其嚣张,他们手拿电棍、警棍、手铐、吊绳等刑具,雇用马三家的工人作打手,口中叫嚣着:“如不转化,决下不了综合楼。”

恶警和犹大们毒打大法弟子,还利用雇佣来的工人毒打大法弟子,致使有的大法弟子浑身是伤,头部全是淤血肿块,多次昏迷。他们把坚定的大法弟子从一个团转到另一个团,持续升级迫害:沈阳团转化不了的,则转到大连团,大连团转化不了的则送到锦州团,一共六、七个转化团轮流实施转化迫害。他们还声称:“如果最后实在转化不了,则直接進行起诉,准备判刑送大北监狱”。学员仍拒不转化的,他们则将她们折磨至昏迷不醒、神志不清时,让犹大们强按其手,写下“三书”,向上面领导邀功请赏。

大法弟子张秀英,七天七夜被不让睡觉,持续罚站,双腿双脚肿大异常,不能行走,他们最后用床单把她脖子勒住,致使其窒息,昏迷多次,强按其手,写下“三书”,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大法弟子杨研婷,在锦州团中,恶警用电棍电击其身体多个部分,其它房间的人都可听到电棍发出的“噼里啪啦”的声音。邪恶之徒们为了达到所谓的转化率,用尽一切迫害手段,邪恶程度登峰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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