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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大法弟子张保旺被迫害致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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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2日】陕西省宝鸡市大法弟子张保旺因行使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的权利,被宝鸡市陈仓区恶警绑架,之后遭非法判刑13年。在陕西省富平庄里监狱被迫害得不能行走,于2004年12月5日被迫害致死。

张保旺,男,60岁。陕西省宝鸡市五一纸厂退休职工。

2000年夏天张保旺因進京上访被当地610、公安机关半路劫回,关押在宝鸡市陈仓区看守所。后被宝鸡市劳教委非法判刑劳教三年,由宝鸡市陈仓区610办送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关押迫害。两年后因身体原因保外就医。

2003年6月因自费购买复印机制作法轮功真象资料,向群众澄清法轮功的事实真象。被宝鸡市陈仓区公安分局从资料点绑架非法抓捕,送强制洗脑班迫害40多天后,送往宝鸡县陈仓区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随后被非法判刑13年。于2004年7月被送往陕西省富平庄里监狱继续关押迫害。2004年7月家中亲戚去探望时,张保旺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失去人形,说话断断续续已不能成句,不能行走,被犯人背着来见家人的。

几个月后,便传来张保旺于2004年12月5日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并且张保旺的家人可能受到了来自监狱、当地610和公安机关的恐吓与威胁,不敢为张保旺上诉申冤。

希望国际人权组织替张保旺的家人上诉追查凶手,将杀人凶手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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