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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强奸犯穿上了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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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2月5日】在美国许多州都有法律规定,强奸犯刑满释放出来后,地方政府必须通知释放犯人所在社区的居民。原因很简单,民众有权、也需要知道对于社区公众安全的任何潜在威胁,绝没有人会把这样的资讯视为不必要的打扰。更进一步,如果案犯越狱在逃,甚至抢劫了警察制服伪装在身,则可以想见,这样的消息对社区乃至全国的冲击都绝不亚于8级地震。倘若有人认为可以对案犯不闻不问,甚至认为可以通过牺牲少数受害者来维持所谓社会“稳定与和谐”,那一定会被人认为是疯子。

非常奇怪的是,和上述假定同样性质,甚至更严重的恶性事件发生在中国的时候,还真有人将揭露罪犯恶行的资讯视为“打搅”。当强奸犯身穿“执法”制服而逍遥法外的时候,也还真有人口呼“安定团结”,或者自视清高、“不参与政治”,对罪犯的恶行听若罔闻、视若无睹。这不是天方夜谭,事实上有些人对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态度就是这样。

明慧网报道,2005年11月24日晚8点多,6-7个警察突然翻墙闯入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西疃村51岁的村妇刘季芝家里,经过一番抄家之后,将法轮功学员刘季芝强行带到东城坊镇派出所。次日下午两点多,警察何雪健把刘季芝带到一间屋里,以审讯为名,在另一位王姓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调戏、侮辱刘季芝,随后王姓警察离开,何雪健疯狂地强暴了刘季芝。刘在挣扎中苦苦哀求:你是警察,不要犯罪,伤天害理呀!你是年轻小伙子求求你,放过我老太婆……不久,同村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芝也被叫了进去,也被姓何的强奸了。

何雪健敢于如此猖獗,不过就是因为是在执行“党”的政策,“党”的司法机关不会处置他,“党”的喉舌媒体出于维护自身“光环”的考虑,也不会提醒公众有这样一个威胁公众安全的恶徒正身穿制服,并逍遥法外——正如它们在松花江污染发生初期曾经企图不让公众知道真象一样。自从6年前中共党魁发起对法轮功修炼群众的残酷镇压后,在党性高于人性、个人良知服从党性的党文化阴影下,象何雪健一样完成由人向兽蜕变者大有人在。而这些凶徒却身穿制服,每天依旧不受约束的活动在善良民众的身边……

一个最简单的常识是,既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奸了河北法轮功女学员刘季芝、韩玉芝,强奸重庆大学女研究生、法轮功学员魏星艳的所谓“警察”们可以在行恶之后逍遥法外,那么有谁敢担保其不会对其他无辜女性作出同样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当身穿制服而欺压良善、草菅人命的凶徒活活打死山东潍坊的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陈子秀,打死江西省九江一中教师费卫东、福建省厦门市的七旬老人陈绣冲的时候,又有谁敢保证生活在这些身穿制服的禽兽们辖区内的普通民众不会成为孙志刚第二?!

那些认为镇压法轮功与自己无关的人,那些认可镇压,认为尽管镇压剥夺了法轮功修炼群体的基本权利,却可以达到“社会稳定”的人,那些把法轮功学员讲述迫害真象视为“打搅”的人,也许真该重新思考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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