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评论(2)(广播)

——改变历史的“违法者”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2月3日】“明慧广播电台”新近成立,是把明慧网全方位推向广播的真象广播电台。这是“明慧广播电台”制作的试播节目之一,欢迎读者朋友收听、传播和提供反馈。

RM格式在线收听(9分25秒)RM格式下载(3.1MB)MP3格式下载(8.8MB)
下载方法:按鼠标器右键,在弹出菜单中选择“目标文件保存为...”(Save Target As...)。

浊沙总被浪淘尽,
阴霾必有散去时;
大风起处云消遁,
再看天清正道明。

亲爱的听众朋友, 欢迎您来到明慧广播电台的“明慧评论”节目。

* * * * *

改变历史的“违法者”

听众朋友,50年前,1955年12月1日,在美国阿拉巴玛州蒙哥马利市的一辆公共汽车上,一个名叫罗莎·帕克斯 (Rosa Parks)的黑人妇女,因为拒绝让座被警察逮捕了。这个案件,此后却成为美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劳累了一天的黑人妇女罗莎·帕克斯,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找了一个座位,这个座位处于“灰色区”。依照当时的法律,蒙哥马利的公共汽车,前半部是白人的座位,后半部是黑人的,中间是“灰色区”。没有白人坐的时候,黑人也可以坐在“灰色区”。然而一旦有哪怕一名白人需要坐在“灰色区”,所有坐在那里的黑人都必须让开,以保持种族隔离。

罗莎上车不久,“白人区”的空位被陆续上来的白人坐满了。司机“依法”要求坐在“灰色区”的黑人全部离开,给还没有座位的白人让座。其他黑人遵从了司机的要求,罗莎没有。她除了疲劳,更觉得这种“愚蠢的规定”令人厌烦,她觉得自己应该得到体面和有尊严的对待。司机叫来了警察。罗莎质问警察:你们为什么欺辱我们?警察的回答很无奈:我不知道,但是法律就法律,你被捕了。

这一时期,权利平等的观念已开始深入民心。罗莎的“违法”和被捕,凸显了法律和基本道义的冲突。正是这个冲突,唤醒了人们的良知,直接引发了一场如火如荼的黑人民权运动,最终带来美国人权史上惊天动地的变化。

1956年11月13日,高等法院终于宣布种族隔离的不合法。美国民权运动从此跨入一个新境界。随着民众的进一步非暴力抗争,1964年7月2 日《民权法案》通过,不仅黑人,包括黄种人在内的少数族裔,也终于都能够自由的在这片土地上挺起胸膛。

今年10月24日,92岁的罗莎·帕克斯去世。她的遗体被运到华盛顿的国会大厦的大厅中供民众瞻仰,在美国历史上只有寥寥几位已故总统获此殊荣。美国国务卿莱斯在追悼仪式上说:“没有帕克斯,我就不可能今天以国务卿的身份站在这里。”罗莎被美国民众尊称为“民权运动之母”, 因为她为自己和黑人争取权利的同时,唤醒了更广大民众的良知,让全美民众认识了社会中的不公及不义,进而维护了整个社会的公正与道义,让更多的人受惠其中。正是当年罗莎的所谓“违法”行为,改变了美国的历史。

就在罗莎10月24日在家中去世的时候,从大洋彼岸的中国却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吉林省白山市30岁的法轮功学员雷明,历经吉林监狱两年多酷刑迫害,身体致残,肌肉萎缩,不能行走,生活也不能自理。他,也是正在中国发生的法律和良知冲突的焦点之一。

2002年3月5日晚8时,法轮功学员雷明、刘成军、侯明凯等,在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络的八个频道插播了法轮功真象电视片,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引起极大震惊。很多市民因此了解了“自焚”的真象,并开始冷静地分析、思考中共对无辜善良民众的迫害。然而,这却引起了中共党魁江泽民的恐惧和暴怒。吉林省警察随即接到密令,对参与插播的法轮功学员“杀无赦”。在此后的大搜捕中,至少有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15人被非法判刑4到20 年,至少8人被虐杀致死。其中,侯明凯在被抓捕后两天内即被迫害死亡;主要插播者刘成军,在经受了一年零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于2003年12 月26日离开人世,其遗体在7个小时内被警察强行火化。

雷明被捕后受到长春市公安局警察的拷打,他们用高压电棍电击他的全身以及嘴、生殖器、肛门等敏感部位,直到电池耗尽;他们反复用塑料袋套住雷明的头,直到他憋的透不过气来;他们把扁头螺丝刀在电炉上烤烫后,再往雷明的脖子上烫,致使肉皮脱落…… 后来雷明被送到监号里,当他把衣服脱下时,满监号的犯人都惊呆了,雷明满身被电击和烙烫的伤痕累累,惨不忍睹。监号里的牢头说:“以前我不相信法轮功被迫害这么严重,今天我彻底相信了。这个党要完了。”

自从1999年7月以来,所有中国媒体被中共强令反复播放煽动对法轮功仇恨的谎言。没有任何媒体敢于公正报道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法轮功学员与亲友之间正常的通信联系,也被禁止涉及法轮功真象,私人信件被大批拆查、没收,法轮功学员的住所被非法强行搜查,甚至互联网的电子邮件、聊天室也被严密过滤、监控,禁止任何关于法轮功真象的信息传播。

在这种强制传播谎言、宣传煽动仇恨的情形下,雷明、刘成军等法轮功学员,却因传播法轮功真象而被捕入狱;酷刑折磨和虐杀他们的人却披着堂皇的所谓“执法者”的外衣。我们相信,在每一位了解事实后的中国国民的内心所引起的震动,绝不亚于当年觉醒的美国民众知道罗莎因为拒绝让座而被捕后引起的思考和愤怒。

作为智慧生命的人,要自由思考和表达,这是每个人天生的权利。正如人要自由呼吸空气一样,被闷闭在狭小屋子里的人,自然有权打破窗户透气。法轮功学员雷明、刘成军等插播法轮功真象电视片的行为,正是还人民知情权的义举,其意义不亚于美国的罗莎抵制种族隔离的努力。历史正是在这样的义举下改变着。

* * * * *

亲爱的听众朋友,这次的“明慧评论”节目就为您播送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次节目里再会。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