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原二道沟乡振兴村村民刘月,女,21岁,未婚。刘月平时在家务农,闲暇时帮助修炼大法的父亲刘广友料理个体诊所,其弟刘孟阳在桦南三小借读。刘月本人没有修炼法轮大法。
2005年7月25日,父亲刘广友外出进药,刘月正在家中料理家务,突然闯进来几个人,自称是物价局查假药的,这些人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在室内乱翻一气,最后搜出了法轮功书籍和资料,才告知是公安局的人。
恶警问刘月是谁的书?是谁炼法轮功?刘月为保护父亲免遭迫害,就回答:“我的,我炼。”于是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军、副大队长王锦峰以及手下恶警陈玉军、黄晓东等强行将刘月绑架到县看守所。
刘月被关押到看守所之后,思念家人,婚姻受挫,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然而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在明知道刘月不修炼大法的情况下,竟然利欲熏心,勒索刘月家人拿出一万三千元钱赎人,因刘月家人无力交纳,公安局国保大队就捏造材料,非法判刘月劳动教养两年,关入佳木斯市劳教所。
8月22日,刘月的父亲刘广友也被不法之徒李军等绑架,被关入县看守所迫害。刘月年仅14岁的弟弟刘孟阳,自幼年失母,与父亲、姐姐相依为命,现如今父亲、姐姐相继被抓,无人照料,辍学在家,独自孤独度日。
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军等不法之徒犯下的累累罪行,做了无数违法乱纪、伤天害理的勾当。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一切逆天意而行,迫害正义、迫害善良的都不会有善终。在此告诫害人者,你们的所做所为,不要误认为是执行命令与之无关。你们是自己在害自己啊!上面决不会替你们承担责任,而是利用你们达到他们为私的目地。人最终是自己做事自己承受,而且会累及家人。为了自己,为了亲人的未来,停止犯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