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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报道法轮功学员制作传单被非法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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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1日】自由亚洲电台8月30日在网站上刊登了记者石山的报道,报道说山东青岛的两名法轮功成员,因为制作法轮功的传单,最近被山东青岛四方区法院分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报道说,两名被判处十年徒刑的法轮功成员是两姐妹,魏玉美和魏玉芬。法新社星期一报道说,魏玉美和魏玉芬是今年五月份被逮捕的,当地警察在她们临时居住的地方查出了大量法轮功传单。

记者在文章中援引总部在美国的法轮大法明慧网站的报道说,魏玉美2001年曾因法轮功问题上访被判劳教,被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2001年5月1日前夕被允许回家探望母亲,随后逃亡。当地公安局的警察是在跟踪她们的大姐后,发现魏玉美和魏玉芬的临时住所,并且查获16万张法轮功传单,以及其它速印机、打印机、电脑等价值近70万元的设备。

青岛的一名法轮功成员对自由亚洲电台说,审判不是公开的。 她说:他们(警察)根本就不讲理。谁打的厉害得的奖金就多。打的厉害,闹的厉害,得的奖金就多。警察都有抓法轮功的任务,是炼的都抓。

自由亚洲电台的文章介绍说,法轮功自1999年被中国[江氏]政府宣布为非法之后,一直在進行抗争,散发传单是其主要的抗争手段之一。来自山东省的杨春芳女士是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她对自由亚洲电台说,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传单非常害怕,因此也是重点打击的对象。

杨春芳对记者说,“我了解接触到的山东人都跟我讲,他们经常收到法轮功的一些资料和传单。很多人都拿到过,很多人也都了解这些真象。所以我想当局比较紧张,尤其是对传播法轮功真象的人特别紧张。”

她表示,五年以来,中国[江氏]政府对法轮功的镇压没有间断过,在中国可被证实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成员就有一千零三十六人;而山东是迫害最严重的地区,山东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成员人数一百一十二人,在中国各省市排在第三位。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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