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自焚”伪案事件发生后不久,陈俊刁与彩塘镇的同修们被非法关押,在被关押期间,他们坚决不配合恶警的命令及指使,并向公安人员讲大法真象,她们先后被关進潮安县看守所、潮州市的红山看守所,一年多后,该批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全部获得释放。
2004年6月份,潮州当局在没有通知当事人家属的情况下,对当地在押的大法弟子進行暗中判决,其中陈俊刁被判刑八年,吴佩芬、伍佩芳等人被判2~5年不等,她们均被送到广州市女子监狱再度進行迫害。
她们的亲人得知消息后前往探访,却遭到监狱方拒绝。此外,陈俊刁的丈夫因为坚修法轮大法而遭到公安机关通缉,从2003年以来一直在外过着流亡生活。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7/25/50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