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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济南大法弟子刘健被迫害致死案的一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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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9日】大法弟子刘健,在济南一家书店工作,于2001年3月被劫持到济南市刘长山劳教所劳教三年,被分在了当时的二大队三中队,队长姓王。由于刘健坚持对大法的正信,拒绝所谓的“转化”,一直被单独关押在阴暗潮湿的小号里,受尽了折磨,刘健被迫害致死之前仍在绝食。

据一位认识刘健的王姓知情人透露,恶警及其它恶人曾长时间用力拧刘健的胳膊,并把刘健的肋骨打断一根。劳教所恶人一直不让刘健与家人见面,偶尔见一次面,恶警对刘健的家人不断施加压力及恐吓刘健的家人,转而向刘健施加压力。由于刘健态度坚决,令邪恶之徒实在没有办法,把刘健在小号单独关押了半年之后,把刘健弄回了中队。由于害怕刘健把受到的迫害揭露出去以及影响其他向邪恶妥协的人,并没有把刘健送回当时在二楼的二大队三中队,而是把刘健关押在了三楼的另一个中队,断绝刘健与其他大法弟子的联系。由几个不法人员“包夹”刘健,上厕所、洗漱都有人跟踪、监视。

2001年12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我从一楼东部到一楼西部去借东西,正与其他人说话,在一楼值班的老孟(偷窃人员)慌慌张张地跑到组里说:“不好了,刘健跳楼了”,说完就走了。我们实在被这句话搞懵了。接着就听见楼洞里哗啦哗啦的锁门声,我们才醒过神来,这是中队恶警害怕我们出去抗议,才命令锁楼的。

我们从门缝里看到当时的二大队管教科的干警封斐拿着照相机在刘健的尸体旁拍照,我们的角度只能看到照相的人而看不到刘健。之后不久来了救护车,把刘健的尸体抬上车就走了。我们也被“包夹”人员叫着回到了各自的班组,在中队恶警的安排下,对大法弟子看的更严了。

据知情、涉事人员透露,大法弟子刘健上厕所时,被人从三楼厕所窗户推下摔死。此事经该所刘所长秘密布置,二大队王队长亲自安排人干的。

劳教所的窗户都是铁窗,当时正换窗户,厕所卸下还没有安装,这给迫害刘健的人制造了机会。当时劳教所对外称刘健是跳楼自杀。

刘健死后,当时的责任人王队长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副所长刘永洁升任劳教所所长,当时迫害大法弟子的一个中队被记了三等功。

大法弟子李武堂为刘健迫害致死的事绝食六个月,李武堂受到了恶警鲍洪兴为首的邪恶之徒的不让睡觉、野蛮灌食等种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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