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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一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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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5日】我是内蒙古霍林郭勒市人,2000年开始修炼大法,修炼后我整个人都发生了奇妙的变化、身心受益非浅。曾因去北京上访,被单位非法开除下岗。去年我再次被江氏集团所迫害、被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恶警非法绑架、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劳动教养。现将我被迫害的亲身经历写出来,揭露邪恶的迫害,让更多的世人了解真象。同时把我从劳教所闯出来的经验以及教训写出来和同修们交流、切磋。

一、公安局局长、政委下令,给我强行灌食导致鼻孔、喉咙、胃管严重受伤出血

去年五月份,在一次去同修家返回途中,我被公安局派出所恶警跟踪绑架,因为我不屈从邪恶要求,恶警们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对我拳打脚踢,几个恶警疯狂的扑上来将我反背手铐子,把我绑架到市公安局安保大队進行非法审讯,我不配合他们的审讯并向他们讲真象,公安局又将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

到看守所,我开始绝食抗议,绝食后的第七天,公安局局长、政委下令進行强行灌食(从鼻孔插管),几次灌食导致鼻孔、喉咙、胃管严重受伤出血,呕吐后,鲜血和胃粘液吐了一地。他们又在食物(苞米面粥)中加了大量的食盐,食盐经过伤处疼痛难忍,食管、胃如同被烧烤的一样。看着我痛苦的样子,同屋的犯人都非常同情,而此时的恶警却发出一阵阵冷笑,公安局的领导更是伪善地对我说:“这是党和人民对你的关心、对你生命的爱护……”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恶警对我進行“审讯”,我强烈要求无罪释放,并指出刑事拘留是非法的、超期更是违法的,公安局法制办主任却说:“对你们法轮功咋整都不违法”。公安局长说:“这是上级批的……”。就这样我被非法拘留了79天(法律规定最长期限30天)。

二、内蒙古图牧吉劳动教养所的暴行

后来我又被非法劳动教养,被绑架到内蒙古图牧吉劳动教养所。劳教所的警察在当今独裁政治宣传下,思想更加变异,扭曲的灵魂已经使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完全失去了人的善良的本性,加上这几年积累的迫害大法弟子的“经验”,制定了一整套针对不同的大法弟子的所谓“转化”方案,其目地就是使大法弟子放弃对大法的正信,在江氏流氓集团的淫威下屈服、认罪认错、服从管理、逼迫写“三书”,实现其所谓的“转化率”。恶警充当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打手、帮凶,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

记得刚到图牧吉,恶警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罚站、辱骂、强迫我认罪,写“三书”,遵守所规所纪。因为我不服从,恶警们恼羞成怒,四五个恶警轮流拳打脚踢,将我多次打倒在地,我几次爬起来质问他们为什么打人?一个恶警边打边说:“这是为你好,打你就是给你德、你应该高兴啊……”我回答他说:“我能要你德吗?你已经没有德了!”他们打累了,宋晶(大队指导员,办公室电话:0482-6710417)下令把我关進“小号”(禁闭室)将我一只手铐在暖气管上,我单手立掌发正念,他们又把我双手反背铐在暖气管上(身体成十字架性,坐在木板床上),让三个劳教人员轮流看管。不到四平方米的“小号”常年不见阳光、阴暗潮湿、阴森恐怖,各种各样的虫子在里面繁衍生息,爬在地上、爬到床上、爬上我身体、钻進衣服里,奇痒无比。

由于双手被手铐长期铐着,所承受的痛苦真是难以言表。一直到第七天,他们又把我带到办公室观看录像進行强制洗脑;接着又采取“车轮”战术不让我睡觉。这样他们又把我折磨了十天,见我仍不“转化”,又将我实行隔离,指使三个犹大对我進行“包夹”十天,灌输邪恶思想,见我还不动摇,又将我第二次送進“小号”,铐在暖气管子上整整折磨了四十七天。他们见硬的不行,就找我谈话来软的,承认打人是违法的,我见其有点诚意,就写了一封遵守所规所纪的保证书(后来我才意识到我受骗了),这样恶徒才将我放出“小号”分到一中队。当天一中队的队长根本不管我的身体如何(当时我身体非常虚弱),强令我出工干活,他们见我态度坚决,就让我在室内打扫卫生,并强迫我背诵《司法部23号令》,因我不配合,宋晶下令将我第三次送進“小号”,此时已是初冬季节,“小号”里特别冷,到了晚上温度降到零度以下,我还没换棉衣棉鞋,还没有被褥,连卫生纸都不给,白天吃不饱,晚上又不能睡觉,有时连上厕所都不让去,有的大法弟子给我送东西,他们不但不让送,还无理打骂。就这样在“小号”待了七天七夜,我同意背23号令后恶警才把我放出小号,又对我实行了严管隔离、不让我接触其他大法学员、不让学法、不让炼功。

几个月的看守所和劳教所的迫害,使我亲身体验到江氏流氓集团及其帮凶对大法弟子的精神与肉体的残酷折磨,其残暴凶狠程度与当年的法西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闯出劳教所

在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劳教期间,我始终坚持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坚持以法为师、每天都坚持背《论语》《洪吟》《精進要旨》等经文,坚持整点发正念,一有机会就向同屋的其他犯人洪法、讲真象,使大部分人因此消除了对大法的抵触情绪,有的当场就要学炼功。同时还对公安局、劳教所的干警们讲迫害的真象,進一步揭露邪恶。不配合所谓的“审讯,不承认非法拘留、非法劳动教养,坚决不写“三书”、不转化,无论受到多大的痛苦也不背叛师父、不背叛大法,在原则问题上不向邪恶妥协,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不参加强加给大法弟子的“强制劳动”,当劳教所利用家属做我的“转化”工作时,我坚决不为亲情所带动,就这样邪恶的招数一一破灭了,我终于在师尊的呵护下闯出了劳教所。

四、深刻的教训

我这次被非法绑架,以致被送到图牧吉劳教所,当然是邪恶迫害造成的。但之所以被邪恶钻空子,我向内找,发现是因为自己心性上有漏,教训是深刻的。

1、由于自己一段时间内不能向内找,带着执著心不去,用人心去做大法工作,常常产生急躁情绪,遇事不能以平和、善心、理智对待一切,特别是遇到自己的亲人干扰时,不能在法上认识,被“情”带动,用“人心”去做亲人的工作,不但没做成,结果适得其反,反而却激化了矛盾,当亲人对自己采取过激行为时,自己又不能冷静,用慈悲心去化解,而是产生了愤恨之心和常人一样采取过激的行为或者是消极承受,总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家庭环境始终没有开创出来,从而影响了讲真象,救度世人,甚至学法、炼功、发正念也受到干扰。

2、当被恶警绑架时,没有做到以修炼人的心态,发正念除恶,而是被常人心带动用不平衡的心理对待,行为上表现为冲动。当被绑架到看守所时,虽然也知道否定旧势力的安排,不承认所谓的考验,但是受后天观念的影响,执著于常人的法律,认为公安局证据不足,不能劳教,没有认清邪恶的本质,指望着常人的法律会公正的处理,结果被非法劳教。

3、到劳教所后,开始一段时间表现比较坚定,不转化、不参加“强制劳动”、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但时间一长,产生了求安逸之心,在恶警的假善欺骗下,写了遵守所规所纪的“保证书”,当第三次進“小号”后,又产生了怕吃苦之心,不愿再采取积极的态度抵制迫害,认为只要不转化就行了,采取了妥协的办法出“小号”,同意背司法部23号令,没有做到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

以上是个人的经历和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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