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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称要挂牌督办侵犯人权典型案 江氏迫害法轮功应属最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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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1日】(明慧记者欧阳非撰稿)2004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一年的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

“严办”政策等于承认大陆侵犯人权的普遍程度和严重状况;如果官方真如所说,愿意面对这些问题,而且能够具体地去查办,当然也算是一个进步。

但是呢,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来看,人权侵犯会不会真正改善呢?

1.目的或为“中国人权白皮书”作内容铺垫

中国2003年所谓的“人权进步白皮书”一出笼,就受到外界批评,因为它罗列的大多数问题,比如非典疫情,“三农”问题,总理替农妇讨欠薪,平均寿命,GDP增长,教育普及等同世界普遍认同的人权概念并不直接相关,与其说是人权报告,不如说是政府工作报告。

高检现在推出为期一年的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一定也会处理一些“典型”案件,然后肯定会成为明年“中国人权白皮书”的重要内容,并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扮演为中国人权辩护的重要角色。

如果真的是在外界压力下着手改善人权,当然值得欢迎;如果仅仅是为了给“白皮书”增添蒙蔽外人的内容,就反成不美了。

2.查处一些“典型案例”作“改善”样板,以掩盖对另一部分人的“典型侵犯”

在中国2003年的人权白皮书中被大书一笔的就是“孙志刚事件”,因这一事件,中国政府废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其人权进步的重要成果。人们不曾想到就是在打死孙志刚的广州天河分局,之前至少将3名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而江泽民集团从来没有想到要查办迫害死法轮功学员的那些不法人员。

对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江泽民集团这几年制造的最大一宗人权侵犯,到今年5月,海外公开报道就有960人被虐杀,数千人被关精神病院折磨,数十万人被监禁,无数学员被绑架到洗脑“转化”班强制放弃“真善忍”信仰;江泽民集团的谎言诬陷造成了社会上巨大的仇恨情绪,法轮功学员在就业就学上更是被严重歧视。

中国政府在国际上最大的人权压力也是来自5年来因系统和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受到的国际谴责。每年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会议期间,前往和平抗议的最大群体也是法轮功学员。

中国政府如要真心解决人权压力,最不需要成本的就是停止这场旷日持久、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惹得天怒人怨的对好人的迫害。

但是,江泽民集团选择了用一切办法去掩盖对法轮功的迫害。一个常用手法就是通过“改善”某些问题,欺骗世界舆论,来转移外界对其迫害法轮功的关注视线。

如果这场为期一年的严查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不能帮助法轮功学员,反而在有了掩盖之下加重迫害,这场专项活动本身就成为侵犯人权的犯罪活动了。

3.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算不算应“严办”的典型案例?

高检在5月11日的通知中声称,为保持对侵犯人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将选择一批典型案件直接参办或挂牌督办,并派工作组赴各地督办案件。

很显然,对法轮功的人权迫害是大陆最典型的案件之一,也是国际上最关注的大陆人权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应不应该选择一些迫害法轮功的案例挂牌督办,将是显示这场活动是真正改善人权还是伪装人权的重要指标。

明慧网上,有大量的迫害案例。我们来看一个最近的。在中国武汉,一个1972年出生的姑娘,法轮功学员,叫黄曌,2004年4月1日,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将她和她的丈夫(法轮功学员)从家中抓走。不到24小时,在警察的办公室里,她人事不知,变成了植物人,4月16日,这个鲜活的生命便离开了这个世界。

高检声称,严查范围包括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超期羁押等。黄曌的死,该不该作为典型案例严办肇事者呢?

高检的通知还说,无论发生在什么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江泽民作为最大的人权恶棍,高检敢不敢把江泽民集团绳之以法呢?

如果不能,活动就不过是走走过场,骗骗外界,在国际人权会议上作吹嘘的资本罢了。

4.是什么人在组织这场严查运动?

这场号称要严查人权侵犯的活动,其组织者公安部和高检本身就一直在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公安部长周永康在出访美国时,已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告上美国法庭。

这样的人权恶棍,怎么可能真正的去面对中国的人权问题呢?

在中国官场的政治斗争中以腐败落马的高官,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这些人白天还在大会上大讲特讲“廉洁奉公”,晚上就去“贪污受贿,声色犬马”。云南省长李嘉廷、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等等这些“人民公仆”们,大家去查一查他们的讲话,都是在贪污受贿的同时,还反复在各种各样的报告中要求大家“廉洁从政,加大反腐败力度”。

那些人权恶棍们也是这样,表面上说要严查严办,底下却在不断的侵犯人权。一场没有外界监督的,由人权恶棍组织的打击侵犯人权的活动,能走多远,能有多少实质意义呢?

※ ※ ※ ※ ※ ※

当然,不管动机如何,既然说要严查严办人权侵犯,就是改善人权的机会。包括法轮功学员在内的所有被侵犯的团体个人,都应该利用这个机会,争取自己的权利。只要社会都来支持,不管组织者是不是真心改善,还是做秀给外人看,在我们抓住机会主动维权反迫害的努力下,也许事情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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