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儿子陈刚原来是加士伯酿酒业北京分公司后勤经理。陈女士说:“2000年6月25日深夜,十几名警察闯进我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把熟睡中的儿子和我抓走。拘留30天后我被释放,但是儿子却被送到位于北京郊区臭名昭著的团河劳教所,他在那里度过了他一生中最黑暗的18个月。
“为了强迫我的儿子放弃他的信仰,劳教所的警察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每天只有2-4小时睡眠,有一次他们连续15天不许他睡觉,只要他一合眼,就会遭到拳打脚踢。
“警察还用几根高压电棍同时电击他身体的敏感部分,例如头、颈、胸部等等,被电击处皮肉烧焦,全身猛烈颤抖,整个身体仿佛被放在火中烤,仿佛被毒蛇叮咬。有一次,警察指使同室十多名犯人毒打他,使他的脸都变了形,然后把他的脚和腿紧紧地捆绑起来,把两只胳膊捆到背后,再把他的脖子和腿紧紧地捆在一起,使他几乎窒息,然后把他塞到床底下,在床板上坐上人,使劲往下压他的背,当时他感觉他的骨头都要断裂,这以后他有两个星期不能行走。另一位名叫鲁长军的学员在这种同样的酷刑后瘫痪了。
“我的儿子遭受这一切,只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这个带给他健康身体和幸福生活并教他做好人的功法,只是因为他要坚持自己对真、善、忍的信仰。”
常见的酷刑包括:多根高压电棍同时长时间电击(其中包括放在大法弟子嘴里放电,电击胸部、腋下、乳房、阴部等等);在暴打的同时用塑料袋套住被打者的头以图后者在窒息的恐怖中屈服、“五马分尸式”毒打(就是把人的四肢向四个不同方向拉开,越拉越紧进行毒打,整个人痛得象被撕开一样)、两脚倒挂悬空毒打、鞋底打脸、木棍铁棍暴打;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铜丝拧成的、钢筋条、荆条、全竹竿(带刺)、橡胶棍、狼牙棒;形形色色的手铐、脚镣、背铐、扎镣子(手脚铐在一起、不能行走、吃饭、上厕所都不能)、“烟杆铐”、“狼牙铐”;地牢、水牢、大粪池、死人床、坐板、蹲小号、坐铁椅子、坐老虎凳、超长时间军蹲;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用针扎十指、鼻子点浓酸;对绝食抗议者进行惩罚性灌食、故意将灌食用的胶管从鼻腔插入进行折磨、用普通塑料管灌辣椒水、灌掺入少量水的大盐、灌刺激性药物、灌大粪汤、一日多次强行灌“食”(很多绝食多日的大法弟子在强迫灌食中被迫害致死,很多被粗暴地将塑料管插入气管造成严重伤害),有的绝食者还被上脚镣、上死刑床、关严管室;冬天往头上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数伏炎夏在太阳下暴晒;不让大小便;性侮辱、把妇女关入男牢作为惩罚、强迫怀孕妇女流产、强奸;关入精神病院或戒毒所、注射和强迫大剂量服用破坏中枢神经药物、超极限强度的电针摧残;用减刑等为诱饵利用刑事犯和叛徒虐待大法弟子,此处难以一一尽数。
(照片由「法轮功之友」协会提供)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15/47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