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因坚称“自焚是伪案” 南昌陈华英被非法劳教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3月6日】陈华英,女,26岁,原是江西南昌市江南材料厂,法轮功学员。只因她坚持为法轮功上访讨公道,并坚持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被非法劳教。现她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自焚伪案发生后,罗家集派出所警察同厂610成员到陈华英家问她对“天安门自焚”的认识,她坚定地说:“天安门自焚是假的。”随即被警察带走,关进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大约在4月送南昌市劳教所,2002年4月转送江西省女子劳动教养所。她始终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坚修大法,在劳教所里受尽洗脑迫害之苦。至今未被释放。

陈华英,大专毕业,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为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99年10月22日去北京上访,告诉人们大法好。大约在11月3日,她在中南海门口旁的马路边上被府右街派出所恶警强行抓走,当晚送西城区看守所。进看守所时,她被扒光衣服搜身,关押9天后,由南昌郊区分局、厂派出所派人押回南昌,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释放回厂后,她被工厂强迫交遣返费1700多元人民币。

99年12月,她受到工厂不法干部“留厂察看”一年多的处分。

2000年1月7日左右,陈华英同法轮功学员万文娟再次去北京上访,一进信访办就被扣押,几天后遣送回南昌,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达3个月。

2000年10月中旬,因她不放弃修炼,被工厂开除厂籍。为向政府讲清真象证实大法,2000年国庆节期间她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抓。几天后,罗家集派出所赖诗冬和厂610派的人龚红从北京把她遣送回南昌,先后关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共3个月。

陈华英家庭住址:南昌市罗家集江南材料厂生活区9栋2单元2楼。邮编:33001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