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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雅安苗溪监狱和成都龙泉监狱抵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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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3月26日】我是四川新津县大法弟子张琼芳,我于2000年11月去北京上访,被新津公检法系统非法判刑3年,并送到简阳雅安苗溪监狱,2002年我被转到四川省雅安苗溪监狱,在那里我们过着非人的生活,受尽折磨并失去了做人的一切权利。

在那个监狱里,我们不打报告,不戴(罪犯)标志,不穿囚服,不劳动,我们不承认自己是罪犯。监狱干部就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们屈服,所以2002年4月,办了个监狱学习班,在所谓的学习班上,强制我们戴罪犯标志,当时我坚决不戴,一监管干部随手就给我一记耳光,并用绳子捆我半小时,然后将我的双手反铐在三楼的窗户上,因窗户一米多高,我个子矮,所以只能用脚尖踮起站在地上。当天被铐在三楼的还有大法弟子王建辉、胡惠、蒋言莉、张志清、另一位大法弟子苏兰被铐在楼下,一铐就是半个月或一个月。整天惨叫声不断。这仅仅是因为不戴罪犯标志,不打报告而受到的折磨。我们在这里被关了5个月。

恶警对我们的折磨、迫害达不到目的,于是他们就挖空心思在监狱办起了所谓的爱国主义学习班,在这在所谓的学习班上凡是大法弟子不戴罪犯标志、不打报告的,恶警就把罪犯二字写在大法弟子的衣服上、被子上、枕巾上、毯子上、甚至内裤上。这种违背宪法,对人身、人格、人的尊严的侮辱却被冠以爱国主义的名号。

恶警还让想减刑的刑事犯轮流拉着大法弟子在坝子上跑,并向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后来,恶警见我不屈服,便把我和另外两位大法弟子转到楼下的严管组。

2002年10月中旬的一天,监区长王新亚来到严管组,叫我打报告。说自己是罪犯,我没有说,于是把我叫到干部的办公楼上,把绳子丢到地上问我,打不打报告,我说不,王新亚和另一监区长高梅,用绳子将我捆上,然后两人轮换打我耳光,见我仍然说不,副监区长高梅拿着一把剪刀边剪我的头发边说:不是罪犯就给你剪成罪犯头,看你是不是罪犯(头发剪成男不男,女不女的阴阳头)。并威胁我不准叫,否则就用一张毛巾倒上他们喝剩下的茶水堵我的嘴。我的右手不能用力,握笔,扣衣服都不听使唤,监管还说我是装的。第二天,王新亚,副监区长高梅,教育科科长(专管迫害法轮功)很多干部都在场,威胁我说:你下去不准说这里的事,你说了你脱不了手。还叫下面的人不准帮我做事。在即将转往成都龙泉监狱时,他们见我的手实在不能动时,才将我带到苗溪区院检查。我的手早已萎缩了,而且很明显的一只手大,一只手小。在苗溪监狱,凡是不写保证,不喊报告,不戴标志,都会受到残酷迫害。如大法弟子高红香,因拒绝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而被监区长王新亚、副监区长高梅用绳子捆绑两天。

2002年11月5日,由苗溪监管干部,沈管教,李医生送我们到成都龙泉监狱(洛带),该监狱医生问他们咋不早点送过来就医,他们为了掩盖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推托说早不知道。

在龙泉监狱二二监区,监管干部为了叫大法弟子必须喊报告,什么办法都用尽了,也不管用。于是叫每个人轮流打报告,如果那天有一个不打报告,全监室的人都被罚站到晚上1、2点钟,达到引起公愤,制造矛盾,从而出现刑事犯打大法弟子的恶性事件。有一天,一个功友发现一个新被劫持来的功友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便对管教说下面打人了,这位管教却说,谁看见了,她自己怎么不来,是她自己打自己的,还说:你把自己管好就完了,监管干部就是这样利用、助长刑事犯打我们的功友,以达到迫害大法弟子的目的。

2003年4月份,非典期间,管教干部利用刑事犯强制给大法弟子灌药。并且他们还自己制作了一根木棒捆上布,有的功友被几个人按倒地上使劲敲开嘴灌药,其中,张洪琼被灌药时被撬掉2颗牙齿。

在监狱里,我们有的大法弟子仍然坚持炼功,一天一个功友炼功大法弟子被刑事犯打了,监管干部不管。大家齐心协力,绝食6天,强制要求处理打大法弟子的打手,监管干部才不得已处理了打人事件。还有一次,一个功友在床上炼功,监管干部,室长(也是刑事犯)叫这位功友下来,她不下来,室长打了这位功友,这个功友说:监室长带头打人,必须给个说法。管教无奈,不得已罚该室长站一天,并取消室长资格。

我把自己所经历的迫害写出来,目的是向世人讲清真象,揭露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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