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华侨时报 做好“三件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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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2月27日】(明慧记者郑子炎报道)《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一案,终审阶段的律师辩论,是整个案件的最后环节。不论参与或没有参与起诉的学员,经过交流认为,这个案子是正法时期一个证实大法、讲清真象的机会;是窒息邪恶在海外的输出,并以法律判决的方式,向世人揭露邪恶镇压的谎言基础,达到救度众生的目的。为此,同修们充分利用《华侨时报》案,努力做好“三件事”。
街头炼功律师陈述后接受学员的祝贺律师陈述后与学员简短交流

多伦多部分同修提前两天到达蒙特利尔,在蒙特利尔中国城及法院附近炼功、发材料,并正点发正念清理另外空间中的邪恶因素。在开庭前后,多伦多、渥太华等地以及美国部分地区的学员也陆续赶来,不仅出庭正念除恶,同时抓紧时间学法、交流,也利用早晚及法庭休息的时间,在上述地点炼功,形成强大的正念之场。

由于大家不仅重视法庭内发正念,同时也重视法庭外向社会讲真象,甚至西人学员每天根据法庭的进展更新真象材料,无意中“吸引”了当地几乎所有的重要媒体的关注。虽然他们在事前都收到了本案终审的新闻公告,但是一些媒体却是在看到很多学员炼功、发材料之后,才进行采访报道的。加拿大新闻社(CBC)、法文日报Le Devoir、英文日报The Gazzete都到炼功场地进行了采访;The Gazzete还跟踪采访了法庭的辩论。

随着大家在法理上不断的交流、发正念以及讲真象全面展开,代表学员出庭辩论的律师状态越来越好。在两年多来不断沟通、讲真象的基础上,律师对大法的理解不断加深,在出庭前几天与大法弟子进行了非常深入的交流,涉及到人类的未来、宇宙的未来、大法弟子的圆满、大法弟子与世人的关系等等,为他在法庭上代表大法弟子全面讲清真象更好地打下了基础。

同修们悟到,与律师深入交流的问题都是我们正法修炼中的问题,正是我们近来在相关的法理上不断的体悟和交流,并在整体上有了明显的提高,才在律师身上显现出法的力量。事实上,律师在法庭上两天的演讲,不仅逻辑严谨、思路清楚,通过陈述本案中邪恶的诽谤及仇恨宣传,把整个迫害及国际社会对大法的支持,恰到好处地全面地展现给法庭;更重要的是,他把大法弟子通过修炼表现出的大法的美好以及对社会甚至人类将来的影响,很好地陈述给法庭,把法庭变成了揭露邪恶、讲清真象的场所。

律师表示,他因为准备法庭陈词,每天很少休息,但是他在法庭上却感到精力超常,感到大法弟子的强大能量,非常感谢这么多大法弟子,能够克服工作、学习及生活等各方面的困难,出席这么长时间的庭审。

同修们悟到,不论律师表现如何,也不管法官表现如何,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我们作为大法弟子,就是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尽力做好“三件事”,把邪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变成揭露邪恶、讲清真象的机会,完成我们的史前大愿。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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