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害的大法弟子在被迫害致死前一般有如下的特征:(1)身体消瘦,甚至骨瘦如柴;(2)身体有伤,尤其是不易查到的内伤;(3)精神呆滞、恍惚,记忆力低下,甚至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4)已经不能说话,不能写字;(5)教养院、监狱一直不准亲友探视,直到大法弟子死亡后才通知家属,而且不准家属调查死因,不准录像和拍照,匆忙火化,甚至火化后才通知家属;(6)这些学员一般都是坚持对大法的信仰,拒绝“转化”的学员。
教养院、监狱的警察杀人的手段一般有两种:
一、看得见的手段。对于不“转化”的学员,警察先是伪善的劝说,或指使已“转化”的犹大欺骗和劝说,如果这些手段不灵,他(她)们会强迫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文章,胁迫、威逼其他犯人谩骂污辱大法创始人和大法学员。如果还不“转化”,他(她)们就撕下了伪善的面具,对大法学员施以肉刑。具体方法应有尽有、层出不穷,如强迫超负荷劳动、超强度军训,罚坐、罚站、罚蹲,关小号,灌屎尿,长时间不许睡觉,威逼、唆使犯人长期殴打大法学员,电击大法学员,吊打,上绳,用抻床迫害大法学员等等。
二、看不见的手段。暗中在大法学员的饭菜中下毒药;灌食时将毒药一同灌入大法学员体内;以给学员治病为名,暗中将毒药注入学员的体内;利用高科技手段摧残学员,如辐射、放毒气等等;其它见不得人的迫害。上述摧残学员的毒药,一般分两大类,一类是破坏脑神经的药物,一类是导致大法学员将来生病的病毒及毒素。
在看得见的迫害中,尤其是采用借刀杀人的方式很邪恶,很隐蔽,这种方式是:暗中胁迫其他犯人整日“看管”大法学员,名为“看管”实则是不停的谩骂污辱和“转化”大法学员,按照警察的意图随意的殴打学员。如果学员被打伤了,警察会说,这是犯人间的殴斗,甚至装腔作势不分青红皂白的同时处罚;如果打死了,警察会胁迫犯人做伪证,证明是自杀。从而逃避法律责任!
在看不见的迫害中,所有的方式都是令人发指的,有的大法学员被摧残得精神失常,完全失去行为能力;有的原本好好的人,一两年时间内竟“患”了绝症!
中国的教养院、监狱之所以这样丧心病狂的杀害坚定的大法弟子,就是因为它们一直都在执行着江氏犯罪集团的命令:能“转化”就“转化”,不能“转化”就“火化”(迫害死),从而达到消灭法轮功人群的目地。还有一点,它们怕坚定的学员活着出去后,将它们的罪恶曝光,因此,它们要么把这些学员在监狱中迫害死,要么看到学员已经不行了,不能明确表达自己思想时,匆忙通知家属接人,让学员死在家中!
众所周知,信仰自由是保护人权的基本体现,当今世界除了中国外,尚无因信仰被视为违法、犯罪的国家,何况是倡导“真、善、忍”的法轮大法。而且判人死刑只有法院才有权力,执行死刑也只有法院才有资格,教养院、监狱有什么资格干这种事!?这样做的警察和杀人犯有什么区别?因此,我们正告中国教养院中所有迫害过大法学员的警察悬崖勒马、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们呼吁全世界正义的人士密切关注中国教养院、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害,协助大法弟子共同制止这场对“真、善、忍”的迫害、对人类善良本性的践踏,为自己、为人类、为将来做出正确的抉择!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2/19/57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