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陕西省白河县大法学员张显斌遭当地公安局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2月20日】陕西省白河县大法学员张显斌自99年7月以来,因为坚持修炼,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几年来不断遭到当地公安局恶人的迫害;目前张显斌被迫流离失所,因其身份证被当地恶警非法扣留,给找工作带来困难。

99年7月22日, 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长高玉坤、国保大队队长杜爱民、公安局副局长陈宏恩等开始大肆迫害白河大法学员。大法学员张显斌因坚持修炼,被非法关进白河县看守所拘禁两天。8月16日张显斌依法向县政府递交上访信,又被非法关进县看守所拘禁30天,之后陈宏恩扣押张显斌身份证,禁止其外出工作。此后张显斌被长期监视,受到各种形式的威胁恐吓,对其家属施加各种压力,非法监视家中电话,强迫写保证书。12月,张显斌在县城经营一家服装店;21日高玉坤、杜爱民、陈宏恩等邪恶再次将他非法拘禁63天,无任何法律程序,并调查张显斌的个人财产来源,妄图以此非法定罪。之后强迫其家属交2000元钱取保候审。

2000年7月19日高玉坤、杜爱民、陈宏恩等邪恶又将张显斌绑架,非法关押他30天。12月10日张显斌依法到北京上访,被杜爱民接回白河后又被非法关押,随后被白河县610主任赵振海报以3年劳教,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在那里张显斌受到严酷的迫害。同时赵振海还对其他9名大法学员进行抓捕,他们是袁来潮、李勋员、李勋芳、马太康、张少凤、黄章侠、赵荣莲、李方娥、刘绿慧。其中将袁来潮、李勋员非法劳教两年,将张少凤非法劳教三年,把马太康、赵荣莲、黄章侠送安康市委党校洗脑班进行了3个月的洗脑。

2003年7月23日,张显斌被解除劳动教养返回家中,赵振海、叶泽新、陈宏恩继续对他迫害,对张显斌非法监视,禁止他外出工作。

2004年7月14日,张显斌因通信内容涉及法轮功问题被深圳南山公安分局绑架,他被遣返回家后,叶泽新、陈宏恩,成定波、邓仕林对张显斌进行了新一轮的身心迫害,派出所恶警韩国庆、黄勇、王满、张明、唐泽顺在张显斌家中进行了24小时看守,对其身心迫害1个月之久,对他的家庭造成了很大伤害。赵振海、王太芳、陈宏恩还企图通过这种对张显斌家人的高压迫害使他放弃信仰。它们扬言它们违法没人管。张显斌从劳教所回家后,多次找王太芳、赵振海讲真象。恶警黄勇、韩国庆多次跟追他至县政法委办公室,非法扣留他的身份证。目前张显斌流离失所,因无身份证,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

同时赵振海、叶泽新、陈宏恩等人多次对其他大法学员抄家,其中有袁来潮、李勋员。并长期骚扰他们,禁止他们外出。

李勋员被劳教两年,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回到看守所后继续关押,在关押期间出现严重的高血压邪恶之徒也不放人,一直被关押半年之久,后怕出人命才把他放回。

相关电话:

王太芳 陕西省白河县政法委书记 0915-7821135
赵振海 陕西省白河县610主任 0915-7822828 (家)
手机 13991511890
高玉坤 原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长
蔡逢滨 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局长 0915-7822171 (总机)
陈宏恩 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0915-7823890
杜爱民 原陕西省白河县国保大队队长 手机 13909157388
叶泽新 陕西省白河县国保大队队长 0915-7821320 (家)
成定波 陕西省白河县城关派出所所长 0915-7822111
邓仕林 陕西省白河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0915-7825782(家)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