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贪伏法待判决
据报导,7日当天上午8时40分,现年50岁的杨世洪身着黄石第一看守所黄色马甲,被法警押送至审判庭被告席。审判长宣布开庭后,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宣读了6页长的起诉书。
此前,杨世洪历任武汉市江岸区区长、区委书记,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04年1月14日,杨因涉嫌受贿犯罪经省检察院决定逮捕,由省公安厅于次日执行。
检察机关查明:1994年至1999年间,杨世洪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3,689,690.09元人民币,杨世洪分得1,843,846.90元。1996年至2003年间,杨世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125,000元人民币、101,000元美元、10,000元港币、价值511,080元人民币的两套住房。
庭审过程中,杨对涉嫌犯罪事实未表示异议。
* 杨世洪是迫害法轮功小喽罗
据明慧网报导,杨世洪官符如火,是因为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的非法行动上不遗余力。因此,江氏集团看中他,提拔到中共武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书记、局长,集军、警、宪、特大权于一身。
此后,杨利用手中的职权,一边疯狂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一边干着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
2004年以来,仅武汉市中级法院一个部门就有25名工作人员被抓捕。其中,副院长两名,庭长9名。而且男女关系和经济上都有严重问题。杨世洪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一方面疯狂迫害善良百姓,另一方面利用职权,让其情妇出面将武汉市一千多亩土地以每亩7.3万元买进,转手以每亩50多万卖出,牟取暴利。
此时,杨世洪党内的连襟、同案也是罪行累累,利用迫害法轮功大捞了一笔。他们经常出入酒店,尤其是跟杨世洪有关的那几个酒楼。
明慧网说,杨世洪一伙的财源由几个方面组成:
一、利用手中权力,从法轮功修炼者家人身上捞。例如那个徐笙级和其帮凶,一方面充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讨得主子高兴,另一方面也从法轮功家属身上捞钱。从 96年开始就利用收缴法轮功资料为名,找法轮功家属要钱,包括吃喝、桑拿浴,甚至连它们家装修都是逼法轮功修炼者家属给报销,否则凭当时它的工资根本无法承担那么豪华的装修。
其次,他们长期霸占非法收缴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庭的财物,包括现金、汽车、手机、电脑、各种播放机等。
其三,他们的财源包括了“非法罚款所得”(包括个人私下的罚款)。此外,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镇压拨款也是大宗收入。
报导里指出,武汉市政法委及其610组织迫害法轮功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方面是纳税人的钱,另一方面是非法从法轮功修炼者家属那收缴的罚款。
如江汉区政法委及其610组织利用洗脑班赚钱,它们以每年40万的租金用政府的钱从一个私人那租用了一个既偏僻又破旧不堪的房子,装上铁丝网后用来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被关来的法轮功修炼者还要每月缴费上千元,有的在被释放时还要缴费上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