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是慈悲的,但大法同样是有标准的,能進入未来也不是轻而易举的,能否進入新宇宙和在新宇宙中的位置视生命真实的心性、对正法的态度和在正法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而定。旧宇宙中的任何生命都看不到宇宙正法的真象,师父来到人间这种正法形式又迷住了宇宙中的一切众生,众生又都发生了变异,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正法,就面临着很大的危险,很可能降低层次、甚至被淘汰、销毁。所以正法对众生来讲,是一个最好的机会,也是一个大的考验,大的劫难,谁也逃不出去。路是自己走,众生在正法中或同化、或善解,层次或升或降,或被销毁,都是自己的选择。但在此过程中师父给了众生最大的慈悲,最好的条件和机会,甚至破坏法的生命、最坏的生命也一再给机会,所以面临最后的结果时,每个生命都无话可说。
大法弟子也是旧宇宙的生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同其他众生相比,大法弟子是最幸运的,能成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成为大法徒,能助师正法,在正法中走了一条最好的路,这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也是我们来时的洪誓大愿,得到的是历史上从来都没有过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和永远的威德。相应的正法中对大法弟子也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不仅是个人修炼,而且要证实法、反迫害、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具体体现在师父讲的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缺一不可。正法给大法弟子开创了其他众生所没有的最好的条件和机会,同时对大法弟子来讲也是一个最大的考验和检验,如果大法弟子在正法中做得不好,不能走出来证实法,辜负了正法中赋予我们的伟大责任和使命,那面临的不仅不能圆满,而是可怕的后果。“人哪,一个生命在历史上的今天能够得到法,那不是一般的事,太幸运了!可是一旦他失去了的时候,大家知道那面临的是什么?是很可怕的,因为赋予那么大的责任和巨大的使命他没有完成的时候,那相对来讲和一个生命的圆满那是成反比的,那个生命,那真的要進无生之门了。”(《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有些得了法的人想置身事外,或者以学法为借口躲在家里不出来,甚至幻想难一结束就圆满,怎么可能呢?“此劫谁在外 笑看众神痴”(《正大穹》)。正法时期不存在单纯的个人修炼,大法弟子必须走出来证实法,才是真正的修炼,才能成为大法弟子。“怎么样配得上当大法之徒?是那些躲在家里所谓学法的人吗?只是想从大法中获取、不想为大法付出的人?特别是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不想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还在所谓的在家看书中向大法索取,这是什么人?你们自己来评判一下。”(《也棒喝》)
师父让我们评判一下,我们就评判一下:这样的人能配当大法徒吗?不能;是真正的修炼人吗?不是,连一般的修炼标准都达不到;这样的人是好人吗?不是;够新宇宙人的标准吗?不够;能在未来留下来当人吗?不能;最后面临的是什么呢?“那些得了法的人从表面的人这讲知道了法的内涵的,有的从法中得到了生命的延续,有的得到了身体的健康、家庭的和睦、亲朋好友的间接受益与业力的消减,以至师父为其所承受的等等这一切好处;从另外空间讲身体在向神体在转化,然而当大法要圆满你时却不能从人中走出来,在邪恶迫害大法时你却不能站出来证实大法。这些只想从大法中得到好处、却不想为大法付出的,在神的眼里看,这些人是最不好的生命。而且这法是宇宙的根本,那些至今不能走出来的人就会在这场魔难过后被淘汰掉。其中很多是缘份很大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师父一等再等的原因。”(《建议》)
那些躲在家里所谓学法的人,不能走出来证实法的人,自己也应该评判一下:自己到底是什么人?在新的宇宙中能在哪个位置?无论是用大法弟子的标准还是用人的标准。这些人也应该好好的想一想:如果不是其他大法弟子的付出和反迫害,能有现在这种相对好一些的形势和环境吗?从行恶者的邪恶程度和历次运动中的整人手段来看,那些恶人能允许你舒舒服服的在家里所谓的学法吗?能轻易就放过你吗?即使你想躲在家里作所谓的好人,可能吗?邪恶开始时不是疯狂的要“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吗?邪恶猖獗时不也曾一度大肆搜书、毁书吗?不也曾搞人人表态、过关吗?作为得了法的生命,走出来证实法就那么难吗?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就那么难吗?
大法弟子走出来证实法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危险,但那都是表面的,如果能正念正行,甚至是不存在的,而不能走出来证实法才是真正危险的、可怕的。目前邪恶因素已经少之又少,讲真象已经很容易了,建议没有走出来的同修:发资料可以从几份真象资料发起,讲真象可以从身边的亲朋好友讲起,没有任何危险可言。师父已经棒喝了,所剩的时间也不多,再不能清醒,不能走出来证实法,那面临的只能是可怕的结果。“做得不好的仔细的想一想,千万别拿师父的慈悲开玩笑。你可以不信,你也可以走你的路,可是我一再讲,这么大的一件事情在人类社会的出现,这么大的一个人群在社会上的表现,我李洪志讲出的法是千古以来人都想知道、都想得也得不到的,(鼓掌)这一切都不是偶然的。冷静的想一想,那些没做好的,千万别因为无理智与人的执著毁了自己的永远。” (《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4/11/13/54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