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阳劳教院强制超负荷劳动、非法创收窃为己有

Twitter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10月10日】九九年腊月二十四,我从铁岭教养院,非法送到异地辽阳教养院继续遭迫害。刚到此地,该院的管教科长邹政委,看过每个学员的档案后,针对每个坚定的大法弟子研究進一步迫害对策,对女大法弟子采用高压电棍电,长期不让睡觉和一天长达20几小时的重体力劳动等残酷的迫害,这样的日子持续了8个多月,有些学员因严重缺觉,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违心的写了“三书”,以后就可以不出外役了。

对不写“三书”的学员,白天体力奴役,铺铁路基石(碎石),这天队长孙爱芹领着出工,有的同修因长期缺觉,坐在铁路上就睡着了,火车刺耳的笛声都没能把她唤醒,后来被同修拼命拽下铁路,才幸免于难,非法奴役赚来的钱都揣入队长孙爱芹的腰包。

在轧钢厂要搬折180度铁板筋,3人一组,每天要完成7-8吨,晚上仍然加班做手工,有时干到天亮。在这种艰苦的高压环境下,学员们人人不间断挤时间背法、炼功。有的学员被恶警发现后就送到“小号”。在小号里,坐不能坐,站不能站,躺又不能躺,昼夜只能是一个姿势,一关就是一个月,臀部的肌肉溃烂了,还不给饱饭吃,或吊在小号里抻成“大”字形,有的长期双手被铐上,恶警们就是用这样的酷刑、丧失人性的迫害大法弟子。

一次去火车站和男教养犯一起出工,装十多年来积攒的垃圾,当时有个大法弟子正赶上来月经,累得脸色苍白,神志都有些不清了,还被强迫其继续劳动,有个善良的警察(原在卫生所工作)见此情况后,让这个学员去打水,被鼓队长发现后,破口大骂,说她偷懒。这个学员一句话没说,拿起铁锹继续装车。由于超负荷的劳动,这个弟子后来月经象白水一样,脸色一直苍白。

在卸车的过程中,恶警唆使男犯在火车厢上劳动,女大法弟子在车下往上扬,使得我们的头上、脸上、脖子里全是垃圾,长时间的劳动只要稍慢一点,就要挨打挨骂。一次有个扛着录像机的人过来要录相,恶警怕被媒体曝光,吓得把我们弄到最前面和所有外界人隔开。

收工后凉水冲洗,冻得我们直哆嗦。進屋后继续干手工活。从那天以后,警察害怕曝光,每次出工不让我们穿号服了(30元钱买的马夹);不让我们和任何人说话,警察也不穿警服,有人问我们是哪的。警察说:“是雇来干活的”。

有一次去辽化出工,装没有完全烂的剩饭菜堆成的大垃圾堆,脚一踩上去,臭水就没到脚面上边,很多人当时就熏吐了,恶警跑到几十米外看着我们干活。平时我们出工回来都不让我们洗澡,这次没等我们上车,就告诉我们回来后直接到厕所冲一下,否则不准進屋。司机让我们立刻洗车,晚上还得完成给我们定的手工活。

在辽阳教养的8个日日夜夜,我们就是受着这样的迫害过来的。我们每天只能睡一个多小时的觉,尽管这样,每天坚持学法、背法、炼功。有的同修看大法书籍《转法轮》时,书上有时出现一排莲花;有时出现一排佛;有时出现师父的法身看着我们微笑,我们知道这是恩师在鼓励我们,我们曾多次激动得哭出了声。

我们干的手工活有时是几个厂的,多种胶味和到一起,气味刺鼻,毒气熏得头部剧烈疼痛,双眼流泪,手被沾得一层一层的掉皮,警察怕自己中毒,却远远的躲起来。有时来泡沫心,泡沫心扎满这种小球,大约五、六百个小球,每天要扎十八个心,大拇指被磨的鲜血直滴,疼痛难忍,但还是完不成它们分配的任务。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二是探亲的日子,铁岭来的家属不让见面,东西可以留下来,吃的东西如水果上午一人可以吃一个,晚上可以吃一个,直到警察上班,恶警命令我们家人带来吃的东西全部扔掉。后来三个月不让我们家人探望,五月份才通知我们家人见面,带来吃的东西只准许当天吃完,第二天必须扔掉。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五开始做手工,直到正月十三那天,来了很多活,每天干到深夜,回寝室后我们照常学法、炼功,恶警把门锁上后在门外偷听,听到后马上闯到屋里,问是谁念的,有个大法弟子为了保住书说:“我给大伙背的”。恶警把她叫到办公室毒打,打累用电棍电,用针扎,直到恶警们发泄够了,才把她放回来。

有一次我们正在被迫劳动,有位50多岁男的干部模样的人,他似乎知道我们是大法弟子,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他说:“你们不要以为社会瞧不起你们,其实你们才是最伟大的。”

回到寝室后我们抓紧学法,有三位学员的宝书被恶警搜走了,她们去找警察要书,结果遭到一群恶警非人的毒打、针扎等。几天后,报应来到施暴警察的身边,警察刘××因病住院打点滴,由于血管细,扎了好多针才扎進去;打Ñ63岁老年弟子耳光的恶警队长,回家后右手严重烫伤。这真是善恶有报,老天在惩罚恶人。

最难忘的是恶警为了创收,三伏天让我们拆水泥袋子,厂主收来的水泥袋子,每捆100条,每人分10捆,干完活厂主验收后说我们投机取巧,每捆不足100条,因此不付工钱,警察和厂主大吵起来说:“如果你说别人投机取巧我都相信,唯独她们法轮功学员,我们100个不相信,你们知道她们是什么人吗?她们在一张纸上写几句谎话就可以不在这里受罪,回家每个月1千多元的收入,科级干部的都有,她们一句谎话都不会说,在这里烈日曝晒,飞扬的水泥尘土,呛得喘不过气来,没有口罩手套等劳动保护,咳出来的都是凝固的水泥块,她们不会干骗人的事的。”

厂主无言以对,如数付款。这段话虽然出在警察之口,尽管是她们之间的利益争夺,但也侧面反映出我们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所获得世人的信誉,树立了大法弟子光辉形象,建立了大法弟子的威德。

一年以后,解教的女法轮功学员,联名上告到省司法厅,上告的主要内容是:

1、辽阳教养院女队队长孙爱芹,严重违反劳动法,超负荷劳动,搞非法创收后的收入窃为己有;迫害法轮功学员,执法犯法。

2、乱搞收费。对即将解教的法轮功学员,强迫每人每年交给她360元教养费。所谓的教养费是由政府拨款的,而且我们在此被非法关押期间又被她非法奴役,创收了那么多钱。贪财不足的孙爱芹还要从我们身上最后再榨取一笔费用,实在是国法难容之事。对不交钱者不放人,非法超期羁押。

司法厅下来人经多方调查核实后,确认反映的情况句句属实。最后做出决定:解散辽阳教养院女法轮功队,撤消孙爱芹队长职务。一些有正义感的警察说:“法轮功真棒,给我们除了一大害,多年没人敢动的母老虎,今天也掉牙了。”非法克扣的每人每年360元如数退回,教养院长也被撤换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