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庄河市某居民委袁春玲的信:莫为小利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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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月17日】

袁春玲,

当你与家人合家团聚的时候,你知道吗?那些因为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你的迫害而无法与家人团聚,他们有的正在劳教所遭受折磨,有的流离失所,还有的则失去了原本幸福安宁的生活。他们一样有血肉之躯,有孩子,有父母、兄弟姐妹,可是他们却被你害得有家不能回,被迫害的妻离子散,父子分离。作为一名女性,看到这些你就毫不动容吗?也许你做过的那些坏事,你自己已记不清楚了,可我们还清楚的记得。

2003年,有位大法弟子叫崔德亮,是以修鞋为生养家糊口的,他为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就在自己的鞋箱上贴上了一张贴子“真、善、忍”,按照“真、善、忍”做人,善待顾客。可就是那几个字,可把你吓坏了,马上举报,结果他被判了三年劳教,崔德亮家中和儿子相依为命的70多岁的老父亲无人照顾,邻居看了都很心痛,不知你有何感想?

2002年腊月初,有个大法弟子叫刘金荣,是庄河徐岭杨屯人(60多岁),她拾到一个法轮功真象贴子,顺便给贴在了墙上,正好被你看见,你为了那几个钱,马上又举报,结果,刘金荣被非法关押了近一个月,好好的一个家,年也没过好,大人小孩哭成一团。

2003年你曾多次扬言要整大法弟子姜莲花,5月13日你终于找到机会报复,由于你的举报,五个恶警进行抄家,害得姜莲花流离失所,60多岁的老人漂泊在外有家不能回。

或许您会认为:这是你的工作,是上边让干的。其实不完全这样,有许多事情是你自己主动干的。即便有些事情是上边让干的,也不能成为执法犯法的借口,伤天害理的事情无论谁让干都是错的。历史的教训一再告诉我们:迫害好人的人绝不会有好下场。如:文革时期,那些奉行“造反有理”,积极参与整人的小丑们,哪一个不以为在执行上级命令?可文革结束后,他们的下场如何呢?有畏罪自杀的、有锒铛入狱的、秘密枪决的………铁的事实证明:“上级的命令”不能成为直接干坏事的“护身符”。有个明智的警察说:“到时候,老江不承认了,倒霉的不得是我们警察吗?”其实不管老江承认不承认,倒霉的还是直接参与干坏事的你。

劝告你,袁春玲,停下手来看看周围都在发生着什么,不要一条路走到黑。行善会有善报,作恶会有恶报,这是百试不爽的,灾祸不会无因降临。迫害法轮功学员是造业极大的事,都得偿还的,这是天理,任何人干坏事都逃脱不了天理的制裁。望你能听得进法轮功学员的一句劝说,不要拿着自己的性命以身试法,赶快将功补过。

你知道吗?法轮大法已在世界60多个国家广为洪传,获得各国政府的褒奖1000多项。大法书籍已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发行。许多明白真相的正义之士都在起来反对这场邪恶的迫害,江氏集团为镇压法轮功而编造的欺世谎言,都在被一个个揭穿。比如漏洞百出的“天安门自焚案”:央视报导王进东严重烧伤,可放在他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却完好无损;作了气管切开手术不到四天的小女孩却能流利地说话,接受采访,甚至唱歌;按医学常识,应该裸露皮肤的严重烧伤病人却包裹的严严实实………江集团为迫害大法而导演的“自焚”这出戏,已被揭露的体无完肤。江泽民万万没有想到:他处心积虑的招数,却成了自己邪恶和阴险的大暴露,成了大法弟子揭露邪恶的素材。(分析“天安门自焚”影片――《伪火》获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所有的迫害手段全是造谣中伤,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现在海外大法弟子已经在美国、比利时、西班牙、台湾、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对江泽民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进行了起诉。2003年1月20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告成立,由世界各国100多个团体和个人参加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也已宣告成立,人间的正义之网正在收紧。法网恢恢,天理昭昭,作恶而又不知悔悟者,必将同江氏一道,难逃历史的惩罚。时间仍然在给你悔过的机会。

大连庄河市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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