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4日】中国的劳教所是如何法轮大法学员的呢?首先,各地恶警把那些经过多次所谓“教育”(实际为暴力加上强制洗脑)还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抓去劳教。大法学员被绑架到劳教所后,马上被干警安排几名劳教人员(大都是吸毒劳教人员)负责看守,作为所谓的“帮教”人员,也称“夹控”人员。每个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和“夹控”人员被禁闭在20多平方米的宿舍里。而其他劳教人员的活动范围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干警给予“帮教”人员的权力很大,可以限制大法学员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恶警还背地里教“帮教”人员怎样折磨大法学员。如果“帮教”人员让一个法轮功学员妥协,放弃信仰,就可以减期十几天。在利益的诱惑下,“帮教”人员依仗干警的支持,胆大妄为,心狠手辣地整大法学员。用“帮教”人员的话讲“要对法轮功人员实行法西斯专政”。如:不许法轮功人员开口讲话;不准东张西望;一天上厕所只许两次;不经帮教人员批准,不准刷牙,不准洗澡,不准换洗衣服,不准随意走动。帮教人员往往根据他自己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对他自己看管的法轮功人员制订各种规定,要求法轮功人员严格遵守,不服从,就动手打,动口骂。有的法轮功人员有时从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10点都不能上厕所,有的一周、更长的一个月才能换一次衣服;有的经常不能刷牙;有的不能随意洗澡;有的每次上厕所的时间都被作了限制;有的无端被谩骂;有的被鞭子抽打,身体留下深深的鞭印;有的被打得身体出了血;有的被打得眼睛肿大等等。
2001年以前,“帮教”人员更加残忍,不断增加新的折磨手段,如:用缝衣针顺着手指缝刺下一厘米左右。当法轮功学员向干警反映情况时,干警支支吾吾,不理不睬。
法轮大法学员按照宇宙最高标准真、善、忍指导修炼,以做好人为出发点不断修炼,不断地做个更好的人。在这种不公正、不享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下,仍旧大善大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请问一下,法轮功人员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好人,怎能这样把他们又抓又关又打的?这不是黑白颠倒了吗?希望善良的人们关注。
(一个法轮大法学员在2001、2002年的亲身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