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奖状
鉴于,第9004项法律条款授予市长批准褒奖状的权力;
因此,我,帕特·菲雅克(Pat Fiacco),雷吉纳(Regina)市市长宣布2003年5月12日至19日为雷吉纳市
并通过此褒奖,邀请我们的市民认知此[大法]周。
帕特·菲雅克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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