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法轮功学员为营救同修斯文森召开新闻发布会 瑞典主要媒体反响强烈(图)


【明慧网2003年5月27日】2003年5月23日上午,瑞典法轮功学员在哥德堡东印博物馆的会议厅,为营救同修斯文森和支持对江泽民集团的正义审判,举行新闻发布会。

瑞典人权协会主席,瑞典电视台、瑞典西部电视台、哥德堡邮报等媒体应邀到会。瑞典电视台在19点晚间新闻节目中作为主要新闻进行了报道。瑞典首号大报“每日新闻”和“哥德堡邮报”在第二天(周六)分别刊登了正面报道。

新闻发布会上,法轮功学员代表首先宣读了瑞典法轮功信息中心的声明。其中通过瑞典公民、法轮功学员斯文森女士在泰国遭到的无理关押的实例,揭露了江××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将这一迫害延伸到海外等罪行。瑞典法轮功学员希望泰国政府立即归还斯文森女士的签证和自由。

斯文森女士的朋友宣读斯文森的声明。她在声明中说自己是无辜的。她希望泰国政府不要屈服来自中国的压力,为其子民创造一个好的未来以及维护人民的自由,并希望泰国政府尽快秉持正义及正念处理好此事。

会上还放映了“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新公布的天安门自焚疑案的调查报告片。影片放过后,一名法轮功学员讲述了江集团的罪行和有关江××被告到法庭一事。

随着媒体和人权组织对普瑞优、自焚疑案和控告江××的提问,江集团的罪行被进一步揭露出来。

瑞典人权协会主席在会议结束时说:以前,我虽然知道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不对的,但不了解法轮功到底是什么,而且还有些怀疑。今天我发现,当你越了解法轮功,你会越觉得法轮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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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瑞典法轮功信息中心声明

自1999年7月迄今,中国前任领导人江××持续对法轮功施以有系统且残忍的迫害,动员中国××党所有的组织镇压法轮功学员,目的是强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修炼。不愿放弃修炼的学员面临被迫害致死的危险。国际特赦组织及人权观察已证实数百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死因为在中国拘留所、监狱及劳教所遭到虐待及酷刑。然而根据中国政府官员内部消息来源,实际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应是数千名。

根据「全球调查迫害法轮功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WOIPFG))的调查,中国政权耗费四分之一的国家经费迫害法轮功,江××运用这笔庞大的费用支持中央610办公室(一个类似盖世太保的机构,设立的目的为镇压法轮功)以及兴建新的监狱与劳教所、强化警力、在中国边境内外设置大规模的检查、在媒体展开大量的宣传活动、奖励举报法轮功学员以及不计一切手段「转化」法轮功学员、强迫堕胎、支持虐刑、酷刑及谋杀、开除学生学籍、以及透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国家政府施压等。有关于对其他国家政府施压一事,我们现在有一个这样的急待关注的个案:普瑞优-斯文森女士,瑞典人,目前正被非法拘留在泰国。

四月廿九日,普瑞优.斯文森在她与先生位于曼谷的住处被泰国移民局官员带走并遭到拘留,当天她的签证被取消,这意味着她必须离开泰国。对于她的拘留,她未获任何解释,虽然(我们)相信这与她修炼法轮功有关。我们有合理的假设,这个事件与亚洲萨斯高峰会有关,该会议举行日期与普瑞优女士遭到拘留的日期相同。许多中国政府高层官员都会出席这项东南亚国协高峰会,某些人害怕普瑞优女士会在这次会议期间揭露中国镇压法轮功的真相。

普瑞优目前仍被非法拘留在泰国,因为她是无辜的,她无法接受被像犯人一样的对待,她已提出上诉,不接受驱逐出境的命令并要求撤除对她的任何指控。她之所以如此做并非为了她自己,是因为她相信江××透过政治及经济手段,迫使其他国家间接执行他的扩大规模迫害法轮功邪恶手段完全是不对的。她作出这个选择的理由是,为了维护信仰与表达自由,以及为了协助泰国当局避免因受制于中国而犯下严重违反人权的罪行。

三周半的时间过去了,普瑞优-斯文森仍被非法拘留,未获任何官方解释,即使瑞典在曼谷的大使珍-挪得兰德(Jan Norlander)为了此事数次与泰国政府联系,并向泰国政府正式提出抗议,要求尽速释放普瑞优女士。即使如此,泰国政府仍未提出任何解释,说明拘留普瑞优及取消她的签证的理由。

普瑞优仍被非法拘留,和其他200名犯人被关在曼谷的一间炎热的房间。问题是:泰国政府为何不仅对普瑞优女士同时也对瑞典政府保持缄默及漠不关心,而泰国与瑞典长期以来均维持着良好关系?是什么造成泰国政府不愿与瑞典政府沟通?

有鉴于此,我们要表达的是,我们并不反对泰国或中国政府,我们并不想要任何人的权力,我们也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我们只是希望(中国)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最后,我们对泰国政府提出三项要求:

一、宣告普瑞优-斯文森是无辜的;
二、立即无条件释放普瑞优-斯文森;
三、普瑞优-斯文森不应遭到拘留,归还她的泰国签证以及保证未来她能回到泰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5/27/51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