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及其犯罪事实:
凶犯一:以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市“610”恐怖组织头目马福维及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为首的“610”恐怖组织与其他成员。
犯罪事实:以下五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均有被告人马福维、阎志有等人参与。被告马福维、阎志有等人无视国家法律,听从前国家主席江XX(另案被告)个人的秘密口传、文件,肆意违反宪法,剥夺民众的言论自由及个人信仰自由,采用盖世太保的恐怖行为,四年来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坚定信仰,维护真善忍宇宙真理所做的一切是正义之举。根据法律规定,按法律程序,在看守所刑事拘留不得超过37天,看守所长期不放即为非法关押,是执法犯法的犯罪行为。以下五起案例均为先是非法强行绑架,接着非法关押,并且长时间超期关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9条规定:入室绑架,可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凶犯二:河北省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所长崔卫东、宣化看守所所长秦宝柱及参与迫害的干警。
犯罪事实:配合被告人公安局副局长马福维,张家口桥东分局局长阎志有等人的非法绑架、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超期关押大法弟子王凤仪、王新宇、张小军、郑美英、刘朝红、刘朝辉、安立清、白颖莲、易卫平、吴兆林、刘健军、郭淑英、胡淑华、王晓明等。
受害人及其受迫害经过:
王凤仪:女,47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明德南街义顺斋,工作单位:张家口市电器开关厂。
2002年5月9日,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绑架,在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副局长马福维(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而连升二级,现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610”头目)等指挥下,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将其非法绑架到桥东公安分局后,被恐吓、诱供、逼供、剥夺睡眠、电击、坐老虎凳、非法审讯等,自2002年5月9日在宣化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超期关押长达一年之久。
安立清:男,38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蒙古营,职业:出租车司机。
2002年5月9日,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绑架,由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副局长马福维等指挥的桥东公安刑警队三中队非法绑架到桥东公安分局后,恶警用与迫害王凤仪相同的手段对其进行非法审讯。之后,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价值6万多元的红色夏利出租车被非法没收,勒索现金5000多元,2002年8月又被送到保定高阳劳教,现仍被非法关押。
郑美英:女,38岁,家庭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沙城镇,职业:个体从业者。
2002年5月9日,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和副局长马福维等指挥下的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非法绑架,并被桥东公安分局恐吓、诱供、逼供、剥夺睡眠、电击、坐老虎凳、非法审讯,自2002年5月9日起,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超期关押长达一年之久。
刘朝红:女,25岁,家庭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沙城镇;
刘朝辉:男,28岁,家庭住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沙城镇。
2002年5月9日,兄妹俩在住处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副局长马福维等指挥下的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非法绑架,并被桥东公安分局恐吓、诱供、逼供、剥夺睡眠、电击、坐老虎凳、非法审讯。自2002年5月9日起,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超期关押长达一年之久。
王新宇:男,34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工业街,工作单位:张家口市工商银行。
张小军:女,34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工业街,工作单位:张家口市建设银行。
2002年5月9日,夫妻俩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副局长马福维等指挥下的桥东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非法绑架到桥东公安分局,并被恐吓、诱供、逼供、剥夺睡眠、电击、坐老虎凳、非法审讯。自2002年5月9日起,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王新宇被超期关押至今长达一年之久,张小军2002年8月被送往保定高阳劳教迫害至今。
白颖莲:女,36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桥西西坝岗,工作单位:张家口市商业局。
易卫平:男,36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桥西西坝岗,工作单位:张家口市五金公司。
2002年10月7日,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李景云,市公安局副局长马福维等勾结国家安全局,调动公安武警,公安干警700多人,围攻、搜捕大法弟子白颖莲与易卫平夫妇俩。在大境门街道,夫妻二人被非法绑架到张家口市桥西分局,并被用尽各种酷刑非法审讯,包括恐吓、电击、吊打、警棍抽、剥夺睡眠、坐老虎凳、诱供逼供、折磨长达一个多月之久,11月中旬,被非法关押到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超期关押至今,长达7个月之久。
为抓白颖莲、易卫平夫妇,不法恶人李景云、马福维将白颖莲二哥强行非法关押半个多月,年幼的小孩也被带走多日不让回家,被打、骂、恐吓、诱供。
吴兆林:大法弟子,男,36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桥东二七二零部队院内,工作职务:张家口市附属医院内科大夫。
2002年10月8日,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北京公安恶警非法绑架后押回张家口市,超期关押在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迫害至今。
刘建军:大法弟子,男,40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桥东东河街。
2000年10月份到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北京公安恶警非法绑架后,押回张家口市,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副局长马福维强行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在劳教所,恶警强迫其超负荷劳动,每天达十八个小时左右,刘建军肋骨被打断两根,手指被迫害致残,受尽各种酷刑及非人折磨,并被非法超期关押至今,长达两年半之久。
胡淑华:女,40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汉桥街,工作单位:张家口市帝达购物中心。
2002年10月2日早7点左右,在自家门口给瘫痪在床无人照顾的老母买早点时(因2001年6月份,张家口市沈家屯派出所深夜两次搜家抓胡淑华姐妹俩,老母受惊吓造成的瘫痪。),被市公安局副局长马福维及桥西新华街派出所等人非法绑架,强行送往保定高阳劳教所,当时劳教所不收,马福维在高阳请客送礼贿赂劳教所恶警,致使胡淑华被长期迫害,非法关押至今。
郭素英:女,45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阎家屯。
2002年2月份贴真象资料时被沈家屯派出所非法绑架,非法拘禁在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超期关押至今长达15个月之久。,
王晓明:女,54岁,家庭住址:张家口市人大院内。工作单位:张家口市人大办公室。
2000年12月份因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北京公安恶警非法绑架后,押回张家口市,被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阎志有,副局长马福维强行非法关押在宣化看守所长达2年之久,2002年被非法判刑3年,送往保定女子监狱长期迫害关押至今。
凶犯马福维、阎志有、崔卫东、秦宝柱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予严惩;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犯罪还在继续。我们希望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张家口市人民法院能够秉持公义,进行正义审判,将被告绳之以法。被告人马福维、阎志有、崔卫东、秦宝柱等人对更多大法弟子所犯的更多的非法绑架、非法拘禁、超期关押、强行洗脑、精神摧残和肉体迫害罪行,我们将另行起诉。这里,我们正告被告和其他犯罪分子,悬崖勒马,立即停止一切邪恶的迫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