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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4/4/47701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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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报道:德国法轮大法学员就起诉德国警察在江泽民访德期间的侵权行为召开新闻发布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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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4日】 这是江泽民第三次在欧洲引起法庭风波。前两次诉讼的起因都是因江泽民怕见抗议人群并通过当地警察侵犯海外民众、人权组织的基本权利,而招致当地民众、媒体、甚至议员的愤怒。95年原告为大赦国际和99年涉及多个团体权益的两次诉讼均以判被告违法为结局。英国警察公开向原告道歉。德国巴伐利亚州行政法院当时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任何政治利益及经济利益都不能高于宪法。” 针对去年江泽民访德期间带给德国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德国国家电视一台(ARD)于2002年4月12日晚间以“狂妄:江泽民的独裁专制在德国土地上”为标题进行了专题新闻报道。报道中说“本周在德国作客的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是一个奇怪的人物。每当他的眼睛看到黄颜色他就犯急。黄颜色是法轮功成员衣服的颜色,犯急是因为这位共产党人容忍不了任何一种反对意见。越是想躲还偏偏越是躲不过。即使是在德国的领土上,中方也竭尽全力,使他们的国家主席眼不见心不烦。我们电视台驻北京的记者Stefan Nieman 对此早已习以为常。但这可是在德国。”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5/34180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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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2003年04月03日 发稿:2003年04月04日 更新:2003年09月21日 02:4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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