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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葫芦岛市大法弟子于英楠再次无辜被劳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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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4月10日】于英楠,男,33岁,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友好街人。1999年7月下旬进京上访被非法遣返后又被非法拘留。同年12月再次进京上访又被非法刑事拘留一个月。此期间家中父母双亲屡遭骚扰,母亲时常被派出所和居委会威胁、训斥、恐吓,父亲被非法停发劳保金。

2000年6月23日,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西五干一派出所公然非法撬门入宅,抢走大法师父法像。晚8点左右,于英楠被恶警谭国权、王树和(毛屯派出所)非法带到毛屯派出所,恶警王小刚强迫他写“不进京上访”的所谓保证,被他断然拒绝,之后被非法拘押了一夜。6月14日,他又被非法劳动教养,在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三楼被非法搜身时,因发现身上有手抄经文,被毒打并逼迫跪了半天。7月25日,教养院成立“专管大队”后,恶警唆使的劳教犯人曹帅(龙港区人)、高爱国(市内)经常逼迫他写“思想汇报”及“悔过书”之类的东西,不写就毒打。还经常体罚,用木板打,用针扎手指头,烟头烫,把牙刷把儿插在指缝里转等。

2000年9月19日,于英楠因绝食抗议迫害,在服务楼二楼被恶警电击、毒打。2000年11月29日下午一点,于英楠因写“声明”被强行带到服务楼二楼一个屋子里,在场的恶警有姚闯(副院长,坐阵指挥暴力),王胜利,张福胜,佟利勇,张国柱,李剑,韩XX,刘国华,刘海厚等,还有不知名的,一进屋就拳打脚踢,把他按在地上,张福胜抽去裤带,扒去鞋袜、上衣解开裤子纽扣,一群恶警手拿电棍电击他的头部,脸,鼻子,嘴唇,脖颈,腋窝,胸,背,腹,小便,手心,脚心。期间,王胜利用鞋底打他两颊,毒打了多少下都数不过来了,他的脸当时肿起老高,紧接着恶警们继续电击,恶警刘国华就坐在椅子上看其他恶警残害大法学员。暴徒们(其中有张福胜)用电棍电击于英楠的阴部两次,其中一次时间长达二、三十分钟,造成小便至今疼痛。佟利勇用电棍电击于英楠的头部,一边电一边逼问:“还炼不炼?”暴徒们还觉得不够狠,就用凉水浇湿于英楠的全身衣服,之后王胜利,张福胜,佟利勇,李剑,韩XX还有不知姓名的恶警们象疯狗一样扑了上去,六、七根电棍电遍于英楠全身所有部位,当时他的颈部,面部起了多个大水泡,水泡被电破后直往下淌黄水,他手上的手铐被电成高温,烫得地上的水“吱吱”直冒热气……晚8点左右,其他恶警去吃饭,刘国华和刘海厚将于英楠带到另一个屋子里继续迫害,刘海厚用火机烧于英楠的胡须,狂妄地说:“看你法轮功利害,还是这个利害。”晚饭后,暴徒们继续用电棍电,还想用更歹毒的损招迫害他。恶警张福胜对李剑说:“咱先拿他炼炼。”副院长姚闯恐吓、威逼说:“于英楠,你今天‘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也得‘转化’,就是‘转化’了还得给你加期一年。”恶警王胜利用正在充电的电棍捅于英楠的颈部,脸……,几分钟后,这根电棍坏了,直到夜间11点左右,才停止了这场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残酷迫害。之后,于英楠被弄到一楼东侧教室那个空屋与另外六名学员(他们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残酷迫害,其中以梁国满受伤程度最为严重)一个连着一个的铐在一起,由执班干警陈久义、刁自强、丁文学看管。

2001年3月21日,于英楠因拒绝穿统一服装,被恶警们强行把院服套在身上,并弄到严管队严管七十多天,每天早六点至晚九点,强迫坐在窄凳上,由劳教犯人看管,不让动弹。后来于英楠又被强迫干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并且非法加期四个月,2001年10月被释放。由于恶警的不断骚扰,于英楠在回家不长时间就被迫流离失所。2002年6月,于英楠在与同修发真相时被连山派出所恶警绑架,再次被非法劳教于葫芦岛市教养院(三年),至今仍在关押之中。

连山派出所电话:0429-2603285
毛屯派出所电话:0429-4401660
葫芦岛市劳动教养院院长室电话:0429-3129797
管教科电话:0429-31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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