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端从中国合肥市的亲人电话中得知自己的姐姐、法轮功学员杨景芳于2002年10月30日左右被大陆警察设下圈套,秘密绑架。
杨医生的家人说,杨景芳原本正在老家安徽巢县为其叔叔奔丧,10月30日左右,她接到一个订货电话,于是赶回合肥与订货人见面,随后杨景芳便失去踪迹。紧接着,合肥市警察到杨景芳的家及她母亲的家中进行抄家,家人才得知杨景芳被抓,但警察拒不透露杨景芳的下落。
杨景端医生在致温家宝的信中叙述如下:
我的姐姐杨景芳,今年57岁,是我们八个子妹中的老大。她出生在父母南征北战的路上。艰苦的环境和曲折的家道,养成了她泼辣的性格和刚直的脾气。1993年她开始修炼法轮功。此后,家人说她脾气变得比较温和,待人比较宽容,身体也很健康。她工作了三十多年的原安徽合肥江淮仪表厂也先后有不少人炼法轮功。
1998年10月,我已移居美国。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对法轮功有了一些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并受益良多:戒去烟酒,心情平悦,家庭和睦。其实,在我看来,修炼法轮功的人是在努力做到:在任何环境和情况下都遵循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做事;认识和去掉给人带来不良情绪和行为的观念和心态;练习五套能舒经活络,减缓疲劳的功法。
1999年7月,江××政府禁止人民炼法轮功并开始迫害。我姐姐认为这一政策是不对的。她先后去省、市信访办表达她的意见,并于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访。刚到北京,警察一听她是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就将其扣留并押送回合肥。在被关押半年之后,判刑1年。刑满释放后,她被开除公职,剥夺一切劳保福利。和她一起上访的人大代表、前安徽省旅游局副局长吴云瑞女士被判刑4年。
2002年10月,我姐姐在安徽老家为叔叔奔丧时,被合肥市610办公室人员绑架,秘密关押在合肥鸿兴宾馆,连续34天被绑在椅子上遭逼供。关押半年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杨景芳被判刑3年。她的罪刑是散发几张含有法轮功被迫害内容的光碟。
即使一切属实,我姐姐的信仰权利被剥夺在前,她上访请愿在后;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在前,她揭露迫害在后。杨景芳所做的一切,都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一个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是为每一个中国人制定的,是保护每一个中国国公民的权利的。她不应随任何个人的好恶,任何利益集团的好恶而改变。
我的姐姐杨景芳是一个普通的中国妇女,一个妻子,一个母亲,一个女儿。我们的父亲为建立一个公正,民主,自由的新中国,在抗日战争的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如今,他的女儿竟要为自己的信仰坐新中国的大牢。
杨景端医生在信中提出,希望其姐杨景芳能尽快获得自由,“如果仍然有人不能容忍她,请允许她离开中国,到她可以自由修炼的地方去”。并希望温家宝能切实了解中国法轮功学员的宪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受侵犯的真实情况。
附:杨景芳现被关押在安徽省宿县地区(宿州市西关大街)安徽省第三女子监狱。 邮编: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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