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的江××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大法后,我于2000年12月21日去北京上访,为大法为师父伸冤。回家后,公安部门得到了我去北京的消息,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坊派出所以我去北京为由,派片警高峰与另一警察用警车将我押到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指导员与高峰便逼我写不修炼的保证,我不写,他们便说了许多威胁我的话。后来,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于当天半夜12点去我家抄了我的家。抄完家后警察指导员打电话向分局汇报抄家情况时,我才知道是分局指使他们干的。
2001年3月5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坊610办公室一女一男以敦化坊办事处主任约我谈话为名,把我骗到敦化坊办事处,后又把我挟持到设在太原市镇城男子劳教所内的洗脑班。
在洗脑班时,一次炼功被洗脑班工作人员看到后,他们对我进行体罚罚站,直到站得我全身僵硬,不能走动,才叫两个功友把我架回房间。由于我坚决不放弃修炼,不写保证,三天两夜不准我睡觉,后来又逼我写不修炼保证。我不写,女班班长李富娥便关了我7天禁闭。在被逼洗脑期间,洗脑班人员对我羞辱,谩骂,进行精神摧残。就这样,从2001年3月5日到2001年9月30日,邪恶使尽了招数也未能将我“转化”,只好放我回家。
从洗脑班出来以后,我家中的电话被窃听,派出所片警高峰经常去家中让我写保证、签字等,骚扰我,我居住地的居委会主任白××和其他两人也经常去骚扰我,看我在家干什么,并且家门外面还有人蹲坑,监视进出我家的都有什么人。
99年7.20后,单位(太原市晋安化工厂房产管理处)以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国家有文件为由,经常随意克扣我的生活费,想发就发,不想给就不发,并且领钱时按100%签名,只领80%的钱。
2002年9月,我不愿再继续接受恶人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了。
太原市610头目:李东复
太原市镇城第一期洗脑班女班班长:徐水
组长:李富娥、宋便爱、孟××
工作人员:崔莹、张玉兵、冯竞、于红、刘红等
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坊派出所片警:高峰
太原市晋安化工厂房产管理处书记:王波
工会主席:张志萍
会计:薛继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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