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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共同体议员就香港法庭审讯法轮功学员事件致信前香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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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9月3日】

2002年8月29日

尊敬的彭定康先生:

最近,一位选民(就香港审讯16位法轮功学员一事)与我们联系。由于您在香港问题方面阅历丰富,在远东问题上知识渊博,我们相信您能帮助我们处理这件事情。

此函望能引起您关注16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12位香港学员,4位瑞士学员)在香港被审讯的事件。他们原计划在香港中联办前进行三天的和平绝食抗议,可是在绝食刚开始时就被逮捕了。抗议者们被指控阻街和袭警,可是他们声明请愿活动完全是和平的,而且是遵循法轮功的基本原则“真善忍”。我们随信附上一份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就此事发表的新闻声明供您参阅。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为制止中国(江氏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进行了数年的努力,获悉又一迫害的事例,我们感到震惊。未知阁下是否有可能提供更多的信息,或对当前的形势施加一些影响?

谢谢!

罗洁-海尔默 (ROGER HELMER )
欧洲共同体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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