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自由亚洲电台:大学生因在网上披露法轮功受害而被法院定罪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2年2月19日】自由亚洲电台2002年2月18日香港消息:六名中国清华大学学生在互联网上披露法轮功所受迫害,被法院定罪。

据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星期一披露,清华大学的林洋、马艳等六名学生,去年9月在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受到审判,定罪为“利用X教破坏法律实施”,而判刑结果则由于美国总统布什即将访华被推迟公布。香港的信息中心说,这6名学生从2000年7月开始,在全国收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真相,并公诸于海外的互联网站。6人于当年11月被捕,一年多后的2001年9月受审。香洲区法院证实了审判他们的消息。

香港的信息中心还说,从99年7月中国镇压法轮功以来,清华大学至少有三百名师生因修炼法轮功受到拘留、劳教甚至判刑。例如去年12月,北京市中级法院对包括两名博士生在内的共四名清华学生作出宣判,其中一人的刑期高达12年。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