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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萨斯州吉姆-豪格郡法官办公室宣布“法轮大法认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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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0月25日】
郡议会褒奖决议

鉴于:在德克萨斯州宣布2002年10月为“法轮大法认知月”是一个荣幸;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亦称“法轮功”,于1996年传到德克萨斯,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来德州举办了在美国的首次讲法,自此法轮功支持者在德克萨斯许多社区举办免费讲座,研习会和学习班;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源自远古的气功,通过特殊的功法和打坐达到性命双修,自1992年首次传播于世以来,已吸引了全世界数千万的人。真、善、忍这三个最高原理是法轮功健身强体,探索智慧与开悟的法理核心部分。

鉴于,法轮大法已经成为在中国历史上最受欢迎的修炼形式之一。他不仅修身,同时强调道德品质的升华;目前这一修炼形式已经在德克萨斯广为流传,获得了无数的嘉奖和荣誉,参与这一健康活动的众多德州学员也受到人们的赞赏;

因此,兹决定,德克萨斯州吉姆-豪格郡宣布2002年10月为该郡“法轮大法认知月”,并对其学员致以最诚挚、美好的祝愿。

2002年10月2日通过。
县法官 阿盖皮托-“库阿特”-默里拉 (Agapito "Cuate" Molina)
证人:县主管 帕米拉-波乃维德斯(Pamela L. Benav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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