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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萨斯州罗森堡市签发“法轮大法日”褒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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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0月23日】
褒奖令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项极其和平与健康的性命双修的功法,强调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并且

鉴于,自1992年5月传出以来,法轮大法使我们的社区,全社会乃至全世界一亿多名的学员身心受益,法轮大法对社会的贡献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褒奖;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文化和种族界限,把宇宙真理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架起了沟通东西方的桥梁;

鉴此,我,德克萨斯州罗森堡市(Rosenberg)市长乔.M.葛瑞基(Joe M. Gurecky)代表罗森堡市议会在此宣布2002年10月12日为德克萨斯州罗森堡市”法轮大法日”, 并鼓励予以表彰。

乔.M.葛瑞基
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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