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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邪恶之徒打着大法弟子幌子进行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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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月8日】一年多来,广州蔡林萍、罗学瑾二人利用大法学员的善心,多次在学员中诈骗钱财,影响极坏。

蔡林萍,女,40多岁,家住广州东山区华泰宾馆职工宿舍。此人曾学过道家等多种气功,此人来到炼功点后,因表现出主意识不清、神神叨叨、不二法门等不正常状态(其母有精神病史),炼功点学员劝其离场回家。

2000年8、9月份,蔡某在广州学员中大肆谣传师父去了北京等不实消息。师父对明慧编辑部的讲话《除恶》发表后,蔡某仍继续在学员中传此谣言。

2001年2月份蔡某谎称大法弟子需要帮助,以做大法工作为由,叫学员不要多问,以达到其诈骗的目的。已知从几个学员处共骗走三万多元。

罗学瑾,女,67岁,广东省地质勘探局职工。此人混入炼功点前就热衷于什么开发、保护“国宝”之事,混入修炼后,此人利用学员善心,开始在学员中大肆骗取钱财。罗某胡说什么保护“国宝”的人生活如何苦,要学员资助。

蔡、罗二人行为诡秘,言语含糊,对被骗学员都这样说:此事与正法有关,不要跟别人去讲。据不完全了解,仅罗某一人就骗了九万多元,同时给与之接触的学员修炼造成极大干扰。

蔡某表现伪善,喜欢到处乱窜,并且被特务长期跟踪和利用。2001年6月份,此人串过的几个点先后被破坏,导致流离在外的学员数十人被抓,财物、设备损失巨大。

蔡、罗二人之所以能在学员中长期行骗,无非是利用了学员的人心、外求之心,钻了学员学法不深的空子。

作为修炼的人不执著常人的任何事物。在当前情况下,正法弟子的责任就是如何正法、讲清真相,完成正法弟子的历史使命。希望大家把心思用在修炼和救度世人上。

对邪恶的姑息是纵容邪恶而不是善。望广州学员发正念清除破坏大法的邪恶。被骗钱财的学员,如有条件可将钱如数追回,并将其用在正法救度世人上。其它地区如有类似干扰,大法弟子也应从法上认识法并向内找,不给邪恶干扰提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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