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闫修忠被绥化看守所迫害致死


【明慧网2002年1月19日】黑龙江省勃利县大四站镇双兴村大法弟子闫修忠,男,52岁。2000年3月因写信给副县长李国福讲明大法真相,在家被恶警非法抓走,并罚款2000元。2001年3月再次被恶警从家中抓走,后被送进绥化劳教所。被绑架进劳教所时,经绥化市医院检查身体一切正常。2001年10月20日绝食抗议非法劳教,10月29日离开人世。绥化市劳教所通知公安局说闫修忠病死。绥化市劳教所出3000元丧葬费,在绥化火化,大四站镇派出所派人带家属去取骨灰将3000元丧葬费全部花光。

正告恶人:“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 (《法正人间预》) 。善恶必报是天理,现世报应就在眼前。

勃利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孙成义
勃利县大四站镇派出所所长:范春英(男)
绥化市劳教所电话:0455——8353860
绥化市劳教大队长:杨金禄
绥化市劳教所一中队电话:0455——8353860转8043
绥化市劳教所中队长:曾庆军
绥化市劳教所干警:刁雪松、郭德

详情待查。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0/17941.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9/23437.html